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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8-08-23 10:00    来源: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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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是1990年成立的局级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农村改革与发展进行决策研究,统一规划和组织市农口各区县、局及有关单位开展农村战略研究和政策研究;负责北京市农口经济信息系统的规划、开发、建设与管理,负责市农口综合经济信息的采集、存贮和开发利用,为领导机关和郊区农民开展信息服务;承担郊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工作,推动其改善经营管理;承担北京市农村经济地方法规的监督与实施;承担农业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以及农业区划和规划工作;组织农村经济改革试验区和农业区划成果应用试验试点的工作;开展对郊区农业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史、改革史的研究及其相关地方志、文献资料的编纂工作;开展农村改革与发展的理论研究,组织和参加市内外以及国际学术交流。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为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下设三个所属单位: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本级)、北京市城乡经济信息中心、北京市农村财务管理事务中心。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0823.5395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65.90917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9.68162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47.948784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0446.65152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2%;事业收入16.2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5%;其他收入3.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3%。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111.205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35.98076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7.83%;项目支出5275.22468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2.17%。

  2017年结余分配3.63517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08.698961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85.9013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560.9496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1248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0%;农林水支出9037.6040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61%。其他支出164.2228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560.94967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580.02万元减少19.070329万元,下降3.29%。其中:

  “进修与培训”(款)2017年度决算560.94967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9.070329万元,下降3.29%。主要原因是单位精简培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323.12483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327.028140万元减少3.903301万元,下降1.1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7年度决算323.12483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903301万元,下降1.19%。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结余调出人员养老医疗保险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3、“农林水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9037.60403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9843.989226万元减少806.385191万元,下降8.19%。其中:

  “农业”(款)2017年度决算9037.60403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806.385191万元,下降8.19%。主要原因:一是办公楼机房空调由原有3台精密空调更新改造为大型节能空调,节约电费25万元;二是二级预算单位公务车改革,车改办收走三辆公务用车,另外还有两辆超标不能上路,所以公务用车运维费减少34.78万元;三是压缩会议人数和次数节约会议费58.3491万元;四是落实巡视整改减少项目聘用人员劳务费,压缩项目经费委托支出,使项目经费结余459万元,申请核减委托业务费140.70万元;五是压缩培训规模和人数,结余培训费9.2万元;六是其他各项公用经费压缩79.356091万元。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825.220249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8.563497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37.372675万元减少38.80917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17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开支。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1.91798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5.953209万元减少4.035229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招待专家项目论证、外埠兄弟省市来京交流座谈等。2017年公务接待12批次,235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96.64551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31.419466万元减少34.7739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78.134304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78.134304万元持平。2017年购置(更新)4辆,车均购置费19.5335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18.51121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53.285162万元减少34.773949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规定国1国Ⅱ排放标准的老旧公务用车报废更新,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同时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信息中心公务车改革,车改办收走三辆公务用车,还有两辆超标不能上路,所以公务用车运维费减少。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7.24233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83718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4.431696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71197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00.501141万元,比上年514.562920减少14.061779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压缩三类会议规模和人数,减少会议次数。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0.0661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3075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7.7586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0.0661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8.9595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9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3967.401981万元,其中:汽车(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6辆,519.892783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单位本年无此项收、支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农村经营管理:指以党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即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指导服务工作的总称。包括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指导、集体财务与资产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运行指导、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等。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0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4.48%,涉及金额3823.90万元。从普通评价和简易评价的结果看,采用简易程序评价的17个项目平均得分95.3分,采用普通程序评价的3个项目平均得分84.2分。2017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到了应有的发挥。

  二、农村管理信息化运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自2005年始,随着农村管理信息化建设在全市铺开,全市4023个村配备了硬件设备,并统一安装了北京农村管理信息系统。194个乡镇、14个区县和市级建设了数据处理中心(站),并统一安装了北京农经管理平台,2006年以后陆续建设了VPN和纵向网络管理系统、《地理图层系统》、《在线审计》系统以及《三资监管平台》等,农村管理信息化不断扩展,软硬件设备不断增加。同时,北京市农村管理信息化工作存在部署实施范围广、设备型号杂、数据容量大的问题,各级日常管理机构人员编制不足、专业技术人员较少,很难自行进行系统维护。为确保农村管理信息化系统充分发挥作用,需要通过外部专业运维公司对软件系统、数据处理中心设备和网络设备等提供技术服务,以保障前期配备软硬件设备的运行,农研中心2016年10月组织专家对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后,申报2017年农村管理信息化运维项目经费563.8万元。项目由农研中心农经统计处具体负责实施,内容包括《三资平台》《农经平台》、《村管系统》、数字证书、市级数据处理中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系统、在线审计系统、触摸屏、纵向网络、SSL设备、在线审计(一期)服务器、杀毒软件、政务云、合作组织登记系统、低收入监测系统14个子项目。

  2017年度项目目标为:保证信息化软硬件和网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更好的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定期排查信息系统和软硬件设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促进办公一体化,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三资平台的社会影响力。

  (二)评价结论

  “农村管理信息化运维”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7.29分,其中项目决策13.12分、项目管理25.57分、项目绩效48.60分,绩效评定结论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1、项目中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区分不清晰,部分绩效指标量化可衡量程度不足。

  该项目中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区分不清晰,内容基本一致;年度绩效目标中部分产出指标缺乏量化,可考核性不足,如效益指标“农村管理信息化社会影响力得到提升”,没有比较值,缺乏量化和可衡量性。

  2、可行性研究不够充分。

  该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对系统运维需求的调研不够充分,未结合14个子系统的运维需求和以往运维中存在的问题,阐述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研究报告过于宏观。

  3、预算编制准确性不足,预算支出欠缺合理性。

  该项目存在预算年度与运维周期不一致的情况。部分子项目运维周期跨2017年和2018年两个年度,如数字证书运维项目服务期限为2017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0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系统运维项目服务期限为2017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1日。未根据实际运维周期,分年度编制预算,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各子项目资金支出均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与实际运维进度衔接度不够,支出欠缺合理性。

  4、缺乏对项目过程的监管。

  该项目实施方案不够健全,缺少项目实施验收标准和对服务商运维服务的监管措施,对运维服务商的运维过程缺少监管,且年度运维工作结束后仅以运维方提供的年度项目总结报告反映项目成果,未对运维成果进行验收。

  5、部分绩效指标支撑资料不足。

  该项目绩效成果性资料归集不够全面,体现农村管理信息化社会影响力得到提升的效果资料不足,效果体现不充分。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设计有待进一步规范。

  (四)建议

  1、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指标,增强指标的可衡量性。

  建议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的绩效意识,按照市财政局关于绩效目标的编报要求,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及各项指标,绩效指标设置应尽可能细化、量化、可衡量。

  作为延续性项目,应根据项目内容和各年度各系统实际运维需求,设定符合实际的绩效中期目标和年度目标。中期目标应概括描述该项目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三年)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年度目标应清晰描述本年度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2、规范项目前期论证、深入开展可行性研究。

  建议项目可行性研究应更切合实际需求,增强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实施的指导性,为有效保证运维实施和运维效果提供充分的依据。

  3、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

  建议根据预算编报要求,充分考虑预算年度和运维周期的实际,合理制定年度预算需求,按规定编制跨年预算,在保证连续运维的基础上,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和预算执行合理性。

  4、完善运维服务过程管理。

  建议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对运维服务的过程监管和验收管理;对项目年度运维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资料进行归集整理,体现项目监管效果;在运维合同中明确运维项目质量标准和要求,有利于项目完成后的验收工作,保证项目质量和效果。

  5、加强项目绩效意识,注重效益资料的收集。

  建议加强对项目绩效资料的收集整理,结合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和末级指标收集效果资料,全面反映项目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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