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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8-08-23 10:00    来源: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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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大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一级预算单位,其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主要职责:中等职业教育,干部培训、计量标准器具(含专用)检定测试与校准,检验计量人员技术培训,计量认证及技术服务及标准文献管理与服务、软科学研究,课题调研,科技信息的采集、加工、传播与咨询。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需填写本部门所属单位家数及具体单位名称)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纳入部门决算单位5家:

  1、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本级

  2、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北京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党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北京市机电产品标准质量监测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5、北京市机械工业局技术开发研究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7,161.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224.1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937.54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31,058.7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6.3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755.0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34%;经营收入373.6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1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36.6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0,96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62.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0.92%;项目支出8,705.3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8.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300.8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97%;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7年结余分配468.7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724.29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29.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5,089.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4.11%;科学技术支出1,157.3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8.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38.28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83%;其他支出569.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5,089.5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17.01万元,增长1.28%。其中:

  “职业教育”(款)2017年度决算23,829.6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91.84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职业教育开拓发展,人员经费增加。

  “进修及培训”(款)2017年度决算1259.8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74.83万元,下降5.61%。主要原因:商品与服务支出减少。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157.3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59.35万元,下降4.88%。其中:

  “应用研究”(款)2017年度决算1,157.3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59.35万元,下降4.88%。主要原因是商品与服务支出中行业定额项目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248.1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2.51万元,下降0.9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2017年度决算1,248.1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2.51万元,主要原因:201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27.0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为离休人员医疗统筹款。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1,738.2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68.7万元,增加4.11%。其中:

  “制造业”(款)2016年度决算1,738.2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68.7万元,增加4.11%。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随战略及业务拓展,新增人员,并增加对项目的支出投入。

  6、“其他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569.2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0.35%。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569.2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0.35%。主要原因:职业年金缴费差异。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1,519.8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4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6.15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77.18万元减少51.0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2.6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5.95万元减少3.34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支出。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资格监督评审、产权登记年检、财政预决算执行审计、国资委决算审计、内控建设、院所交流、值班,接待外部审计人员工作用餐。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公务接待74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23.5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71.23万元减少4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23.5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71.23万元减少47.7万元,主要原因:公车改革。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4.9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8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65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8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72.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6.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45.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46.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9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18.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7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52421.35万元,其中:汽车(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8辆,601.62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7台(套),1440.83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2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99%,预算资金共计4117.30万元,占部门当年项目预算资金总额的43.80%;其中简易评价项目18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25.35%,涉及预算资金3207.19万元,占部门项目资金总额的34.12%;普通程序评价项目4个,涉及预算资金910.11万元,占部门当年预算总额的9.68%。本次部门自评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的项目有7个,90分-95分(含90分)的项目有13个,85分-90分(含85分)的项目1个,80分-85分(含80分)1个,各项目自评平均分为93.90分,2017年度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整体较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有效发挥。

  二、实训基地建设—“产品创新设计与数字协同智造”实训室设备购置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到来,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以下简称“工贸技师学院”)机电分院机械系设有数控专业,旨在培养满足现代制造业发展需求的人才,为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创新型的技能人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文件精神,引领与示范“中国制造2025计划(欧洲称工业4.0)”和“大众创新,万众创新”国家意志在职业教育中的落地与实施,立足培养首都科技研发中心创新型人才,工贸技师学院2017年明确了“加快专业调整和建设,构建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专业体系”的工作方向,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立足于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创新型技能人才。工贸技师学院现有的数控类实训室只能满足“传统加工制造”的实训需求,难以支撑“传统加工制造”向“协同数字智造”的转型,因此需建设一个集CAD/CAM技术、3D打印技术、CNC多轴技工技术、机电一体化联调技术等各类专业技术一体的、贴近岗位技能需求,实现“协同创课”和“用户体验”有效对接的的实训室,使专业实训室建设有效支撑专业发展、促进一体化教学实施。2016年,学院审批通过后向北京市财政局申报“实训基地建设—“产品创新设计与数字协同智造”实训室设备购置项目。

  2.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该项目主管部门为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主要负责项目的总体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项目的实施由工贸技师学院财务处、校产处及机电分院共同参与。财务处作为项目的预算管理主体,负责审核、汇总、上报项目的支出预算、决算;承担项目支出合规性审核、拨付、报销及核算工作;监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校产处作为项目管理的监督主体,组织项目库建设与管理,提出项目申报要求,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监督项目实施、督促项目验收和总结,协助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机电分院作为项目管理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论证,编制项目申报文本,按照市财政局批复结果进行项目组织实施和过程管理,开展项目总结及验收。

  3.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主要内容为购置相关设备,建立完整的“产品创新设计与数字协同智造”实训室,满足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需求,实施“传统加工制造”向“协同数字智造”的转型。

  (二)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该项目综合得分92.16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

  项目决策方面。该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4.40分。该项目目标较为明确,能够反映项目实际工作内容及预期实现的目标;与“十三五”期间北京市关于职业发展教育的明确的工作内容相契合,与部门职能及年度工作重点相匹配,绩效目标设置较为科学合理,但量化、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程序规范,项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编制结构清晰细化。

  项目管理方面。该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26.94分。该项目决策依据充分,预算结构清晰细化,资金到位及时,执行情况良好;项目组织机构较健全、分工明确,业务操作规范;制定了相关业务、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较为有效,资金支出合理、会计核算较规范,但《可研报告》、《实施方案》部分内容不够明确,且货物交付时间较合同约定略有延迟。

  项目绩效方面。该指标分值55分,评价得分50.82分。该项目成本控制情况较好;项目按照计划完成了设备的购置且质量达到预期,各阶段工作完成相对及时;项目实施后,对保障教育教学和专业人才的培养均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项目实施期限较短,项目实施效益有待以后年度进一步彰显;项目实施后满意度调查缺失,绩效支撑材料收集及分析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加强。

  (三)存在问题

  项目总目标设置科学、合理,但个别指标设置不够细化,如项目效益指标仅明确了“提供社会服务收益;节约维护成本;履职基础、公共服务能力得到提升”,未明确项目实施后针对保障教育教学、专业人才培养等的推动作用,指标细化、量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项目实施满足了专业教育教学的需求,提高了学院知名度。但实训室投入使用后,未针对受益师生及其他使用人员开展满意度调查,缺乏量化的绩效支撑材料,在一定程度上不能通过对数控实训室使用者、受益者的意见收集反馈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难以准确反映“产品创新设计与数字协同智造”实训室使用后的效益效果。

  (四)建议

  建议项目单位在以后的项目申报工作中,加强对项目申报文本的管理,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合理性,增强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程度,便于准确衡量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建议后续加强绩效数据收集、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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