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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青年宫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8-08-23 10:00    来源:北京市青年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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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北京市青年宫隶属于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是团市委核心的青年活动阵地和文化交流平台。主要职责是开展各种为青年服务的公益性项目,组织各种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只有北京市青年宫本级一级单位。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635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95.0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5.4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21.68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5525.7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0.66%;经营收入568.3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32%;其他收入0.9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2%。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85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9.4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9.45%;项目支出809.4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6.68%;经营支出1643.5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3.87%。

  2017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499.77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2.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8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4.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18%;其他支出81.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787.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5217.52万元,下降65.18%。其中:

  “文化”(款,下同)2017年度决算2787.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5217.52万元,下降65.18%。主要原因:青年宫修缮改造项目未按原计划完成。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39.3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7年度决算139.3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批复额度支出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64.31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7年度决算164.31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批复额度支出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4、“其他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81.34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81.34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批复额度支出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363.0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三公”经费统计范围。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青年宫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8.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8.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2867.68万元,其中:汽车(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8辆,141.39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836.56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统计范围。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青年宫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个,占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总数的100%,涉及金额3000万元。项目评价结果为合格。

  二、北京市青年宫修缮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北京市青年宫始建于20世纪80年代,至今近三十年,其建筑、设施、设备、电气严重老化,具有重大消防及人身安全隐患;且整体建筑物功能落后,空间局限,能源消耗大,无法满足青年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文化活动需求,急需进行修缮改造。北京市青年宫修缮改造项目在团市委指导下,由北京市青年宫组织实施。

  2017年2月北京市财政局向北京市青年宫下达该项目预算资金30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共计支出414.65万元。

  (二)评价结论

  项目评价结果为合格。

  (三)存在问题

  1.支出进度慢。财政批复资金2967.38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共计支出414.65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表的填报不规范,个别指标细化量化不足,绩效指标的可考量性较弱。如:效益指标、成本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3.项目实施方案不够完善,应进一步做好事前规划,加强对第三方监管力度。

  4.项目过程管理不够严谨,前期论证不够充分,绩效成果体现不足。

  (四)建议

  1.建议按照绩效总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2.科学设定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要与单位职能相关;细化量化项目的绩效指标、使绩效指标具有可衡量性,提升对项目执行的指导意义。

  3.完善项目实施的管理方案,引入制度构建与遵循、风险控制及应急预案等要素,使其具有更加有效的指导意义。

  4.建议项目单位完善现有项目管理制度,督促项目实施进度,持续跟踪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保障项目执行过程更加顺畅、严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资料的统计和汇集,提高项目绩效目标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第三方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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