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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8-08-23 10:00    来源:北京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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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地震局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由中国地震局和北京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正局级机构,实行中国地震局与北京市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地震局下辖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发展与财务处、监测预报处、震害防御处(抗震设防管理办公室)、应急救援处、科学技术处(政策法规处、信息管理处、外事办公室)、机关党委(工会)、纪检监察审计处、离退休干部管理处10个管理部门,北京市地震预测研究中心、北京市地震监测与信息中心、北京市地震灾害防御中心、北京市防震减灾宣教中心、北京市地震应急保障中心5个直属事业单位。

  本局在北京地区设有的8个有人值守综合观测台站、265个无人值守强震台、28个测震台和38个前兆台,为非独立核算机构,无单独账户。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6536.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30.1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06.77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6103.6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5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26.4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43%;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41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9.5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0.15%;项目支出1272.5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9.8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2017年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4.84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88.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9.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5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835.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35%;其他支出191.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9.0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培训支出”2017年度决算9.0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我局本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此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352.22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7年度决算330.22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决算数据中包含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160.30万元,其主要原因是:2016年底到账的职业年金由于额度到账时间较晚,无法支出,结转至本年支出。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2017年度决算5835.7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43.37万元,减少0.74%。其中:

  "地震事务"2017年度决算5835.7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43.37万元,减少0.74%。主要是以下两方面因素综合影响形成:一是项目调整造成了资金变动,年中取消了通州地震台优化改造项目,调整为房山门头沟矿区测震台站建设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地区地裂缝调查项目;二是使用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北京市昌平地震台地源热泵改造项目结算尾款。

  4、“其他支出”2017年度决算191.23万元,全部为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主要原因:2016年底到账的职业年金由于额度到账时间较晚,无法支出,结转至本年支出。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139.5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支出。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4.19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65.58万元减少31.3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0.00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0.1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8.88万元减少8.75万元。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控制压缩公务接待的事项,致使2017年接待费支出大幅减少。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京外地震系统人员业务学习、交流和项目洽谈等支出。公务接待2批次,公务接待11人次,人均0.0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34.0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56.7万元减少22.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34.0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56.7万元减少22.64万元,主要原因:我局根据上级批复的机关车改方案,在本年进行了车辆的处置。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3.6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7.3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11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地震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1.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3.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4055.63万元,其中:汽车(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7辆,456.82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套,473.55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我局主要用于资料邮寄产生的邮寄费和台站数据传输产生的网络信道租用费等。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地震局对2017年度我局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共评价项目7个,占我局项目总数的53.85%,涉及金额925.97万元。评价结果显示7个项目得分均在90分以上。其中,得分在95~100分(含95分)的项目有3个,得分在90~95分(含90分)的项目有4个。

  二、2017年度北京地区GNSS和InSAR断裂监测数据处理与分析系统建设(二期)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根据《北京市“十三五”时期防震减灾规划》中有关“提升地震监测预测、预警能力”的相关要求,为加强北京地区断层活动状态的监测,提高首都防震减灾能力,2016年北京市地震局申请设立了“北京地区GNSS和InSAR断裂监测数据处理与分析系统建设(一期)”项目。在一期项目已完成数据处理与分析系统的硬件平台及主要功能模块建设、GNSS和InSAR数据的收集与整理等工作基础上,市地震局申请开展系统建设项目(二期),该项目预算批复48.54万元,用于开展完善GNSS和InSAR断裂监测数据处理与分析系统、开展基于InSAR及GNSS技术的断层活动性监测和建设北京市地震空间对地监测应用平台成果管理与服务网站等工作。

  (二)评价结论

  在专家评价意见的基础上,该项目各指标得分和综合评价结论具体如下:

  1、项目决策方面。项目目标设定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符合市地震局职能职责,并依据绩效目标设定了绩效指标,但仍存在绩效目标不够明确、部分绩效指标可考核性不足、个别指标设置有误和满意度指标不够细化量化等问题。

  2、项目管理方面。业务方面,该项目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并能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分项采购;项目单位采取了较有效的管理措施,在项目过程中能较好地按照实施方案执行,建议进一步完善询价程序。财务方面,项目资金使用较合规,会计核算较规范,能够较好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但存在个别支出报销材料不完备等问题。

  3、项目绩效方面。该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果和可持续影响较显著。但仍存在网站平台未经第三方测评等问题,建议开展第三方满意度测评。

  综上,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3.64分,综合绩效级别为“优秀”。评价认为,该项目绩效目标较明确,管理较规范,项目实施为加强北京地区断层活动状态的监测,提高首都防震减灾能力奠定了基础。

  (三)存在问题

  1、项目决策中存在的问题

  绩效目标科学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绩效目标不够明确。项目单位填报的绩效目标实际是年度工作内容,未明确项目实施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明确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绩效指标可考核性不足。质量指标“监测产出产品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不够细化量化,可考核性不足;三是个别指标设置有误。如该项目设置了经济指标和环境效益指标,但实际项目并未产生经济和环境方面的效益;四是满意度指标不够细化量化。该项目满意度指标值为“建设高水平数据处理系统,满足地震预测预报应用需求”,缺少对系统使用对象的满意度的考核。

  2、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业务管理方面:询价程序有待完善。

  (2)财务管理方面:资金使用较合规,会计核算较规范,能够较好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但存在个别支出报销材料不完备等问题。

  3、项目绩效实现存在的问题

  (1)北京市地震空间对地监测应用平台成果管理与服务网站未经第三方测评。

  (2)针对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未开展满意度调查。

  (四)建议

  1、强化绩效管理理念,提升绩效目标申报水平

  建议项目单位进一步强化项目申报环节的论证和绩效目标的填报工作,细化量化产出指标,充分表达项目的预期效果。

  2、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加大财务监管力度

  建议项目单位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注意归集项目资料,规范项目管理,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3、注重绩效资料,开展科学的满意度调查。

  建议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项目产出效果性资料收集,充分表达项目的实际产出效果。同时合理确定项目服务对象范围,设计满意度调查方式及内容,及时完成调查工作,获取科学准确的满意度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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