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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8-08-23 10:00    来源: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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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北京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批复【(83)京编事字第037号】,设立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宣教中心”)。宣教中心内设一室六部,分别为:综合办公室、财务部、技术部、采编部、专题部、活动部和影视部。

  宣教中心的职责是为全市“三农”宣传服务,具体为:1、围绕本市“三农”工作中心任务和郊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认真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坚持城乡统筹、推进郊区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2、及时向外界反映郊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情况;3、配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利用电化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农村党员教育;4、根据农民需求,开展科技、文化、法制、信息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和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448.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55.5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3.08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355.3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2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7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9.8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9.87%;项目支出951.8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0.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7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7.02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1.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4%;农林水支出2252.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97%;其他支出38.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7年决算1.1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2.10万元减少0.94万元,下降44.76%。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7年度决算1.1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2.10万元减少0.94万元,下降44.716%。主要原因是减少培训人数和次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79.29万元,与2017年年初79.29万元持平。

  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7年度决算79.29万元,与2017年年初持平。

  3、“农林水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252.2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2326.67万元,减少74.46万元,下降3.20%。主要原因是基本经费和项目经费有净结余。

  其中:“农业”(款)2017年度决算2252.2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2326.67万元,减少74.46万元,下降3.20%。主要原因是基本经费和项目经费有净结余。

  4、“其他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38.9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38.90万元持平。

  其中:“其他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38.9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38.90万元持平。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419.75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5.42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5.14万元减少9.7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2017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开支。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1.6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2.74万元减少1.14万元。主要原因:按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人数、次数及标准。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来宾。公务接待35批次,公务接待31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23.8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32.40万元减少8.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23.8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32.40万元减少8.58万元,主要原因: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管理,节约用车成本,减少公车出行次数。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8.5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9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36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8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1.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1.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2.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6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7816.04万元,其中:汽车(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3辆,330.22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6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涉及金额521.72万元,其中6个项目绩效评价得分1个优秀,5个良好。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执行,加强项目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同时掌握了项目进展情况,有针对性的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了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和约束力,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节目制作类设备购置”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了规范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财务支出管理水平,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规范预算资金分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检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节目制作类设备购置”支出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核财政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安排提供重要依据。依据《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京财预〔2012〕272号)、《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京财绩效〔2013〕2772号)和市农委宣教中心相关文件规定,于2018年5月对2017年度“节目制作类设备购置”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绩效情况实施评价,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节目制作类设备购置

  项目单位: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

  项目类型:非延续项目

  项目开始时间:2017年3月

  项目完成时间:2017年8月

  2.立项背景

  随着郊区视频节目宣传业务的发展,特别是《新空间》视频网站平台的宣传作用不断凸显,高清视频节目拍摄制作量也在快速增长。原有主要用在拍摄视频新闻资料的摄像机及相关设备购置于2006年,已使用10年以上,技术指标落后,达不到全高清1920*1080分辨率,故障率也明显增加,已经无法满足新闻视频资料的拍摄需求。为了满足节目制作所需的日常拍摄需要,提高节目质量,达到电视台高清播出的基本技术要求,立项购置部分高清拍摄设备及配套器材。

  节目制作类设备购置项目预算经费37.71万元,主要更新5台新闻及专题片拍摄摄像机、镜头以及相关采访配件等设备。

  3.实施主体

  市委农工委宣教中心是市委农工委直属事业单位,对全市“三农”宣传工作承担着重要职能。主要职责包括:为郊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反映郊区两个文明建设情况,开展党员电化教育,对农民进行科技、文化、法制、信息等方面的培训与服务。市农委宣教中心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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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由农工委宣教中心技术部负责实施。

  项目资金情况

  本项目申请2017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37.71万元。批复到位资金37.71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37.37万元,结余0.34万元。

  绩效目标

  总目标:全面取代标清节目制作设备,满足《新空间》视频平台高清节目的拍摄制作,达到全高清1920*1080分辨率,符合电视台高清播出的技术要求。

  产出数量指标:新增“高清摄像机”5套;新增“新闻摄影相机”2套;新增“摄影、摄像镜头”及配件等1套。

  产出质量指标:(1)验收合格率100%;(2)成像类型3CMOS;(3)拍摄格式AVCHD(1920x1080)@50p。

  产出进度指标:(1)公开招标时间:年内4月份至5月份。(2)项目实施开始时间:年内6月份。(3)项目验收时间:年内7月份。

  产出成本指标:项目预算控制金额≤37.71万元。

  效益指标:拍摄节目素材分辨率达到1920*1080;素材拍摄指标达到电视台播出标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拍摄人员满意度100%。

  基本情况

  1.评价目的

  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总结和分析财政资金的支出效果,了解、分析、检验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考核财政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三是通过绩效评价,促进项目单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评价原则

  一是客观公正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评价意见。

  二是科学规范原则。本次绩效评价严格遵循绩效评价程序规范和北京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手册相关规定进行。

  三是突出绩效原则。重点关注绩效,兼顾决策和管理。不仅关注经济效益,同时对项目的社会效益也予以关注。

  3.评价方法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京财绩效〔2013〕2772号)规定的绩效评价方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重点使用专家评价法,采取全面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工作组和专家组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和预期绩效目标,以资金使用结果为导向,细化了该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评价标准。按照“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原则,结合该项目的特点,确定了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5)。

  评价组织实施

  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评价工作组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程序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工作程序主要分为评价准备、评价实施、评价总结三个阶段。主要程序如下:

  1.评价准备阶段

  2018年5月,和兴事务所组建绩效评价工作组。工作组明确每名成员的职责及分工,并对全体人员和专家进行了相关培训。

  2.评价实施阶段

  (1)进行入户辅导工作。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8年5月10日完成首次入户调研工作,与项目实施部室有关人员充分沟通评价依据、工作任务、时间等事项,向项目单位讲解评价原则、程序及具体要求,并辅导项目单位撰写绩效报告、准备资料。

  (2)评价工作组参照“项目绩效评价资料准备清单”,结合项目的特点,收集了与项目相关的决策、管理和绩效三方面资料,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进行逐一复核,请相关各方签字盖章确认。围绕指标体系内容和评价重点,评价工作组对资料进行分析、归集、整理,装订成册,形成专家资料手册,提供给专家审阅评议。

  (3)遴选专家,组建专家评价工作组。绩效评价工作组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结合项目特点,遴选2名管理专家、1名财务专家和2名业务专家,组建专家评价工作组,并做好专家培训工作。

  (4)与项目单位和专家共同制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确定评价重点、评价方法、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和评分方法、评价进度等事项。

  (5)根据项目特点,工作组于2018年5月16日赴项目单位,现场查阅财务资料,抽取相关凭证。同时,在相关部室人员的陪同下进行实地踏勘,了解该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并形成现场勘察记录。

  (6)召开专家预备会,完善指标体系。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8年5月17日组织召开了专家预备会,专家组通过听取绩效评价工作组人员的中期工作情况汇报,在审阅项目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项目管理过程及绩效完成情况,提出政策、专业技术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研究确定和细化项目评价指标体系的四级指标。预备会后,绩效评价工作组向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反馈专家组意见,进一步补充资料。

  (7)召开专家评价会。专家预备会后,项目单位根据专家初评意见补充完善资料。评价工作组于2018年5月22日在市农委宣教中心组织召开正式评价会议。项目具体实施部门就项目实施情况向评价工作组进行陈述,接受专家质询,专家依据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该项目的决策、管理和绩效等方面进行评价和打分,出具最终评价意见。专家评价工作组讨论形成《专家意见汇总书》(见附件4)。

  3.评价总结阶段

  (1)撰写绩效评价报告。评价工作组在专家评价会结束后,汇总专家打分,确定绩效级别。结合专家评价意见,工作组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2)修改和完善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工作组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后,市农委宣教中心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与市农委宣教中心沟通初步评价意见,核实相关具体问题,明确反馈意见。

  (3)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工作组在市农委宣教中心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对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绩效评价分析

  项目绩效目标评价分析

  1.目标明确性分析

  根据该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整体填报规范性不足,总体目标没有说明设备更新的效果与影响。

  2.目标合理性分析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绩效目标设立依据的决策支撑文件不充分,未能充分说明项目的必要性,未提供原有设备技术鉴定资料等。绩效指标设置合理性不足,未设置社会效益指标和可持续效益指标。

  3.目标细化程度分析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产出指标细化程度不足,效益指标细化不足,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缺乏量化、可考核指标值。

  项目绩效控制评价分析

  1.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使用情况

  本项目申请2017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37.71万元,批复到位资金37.71万元,执行金额37.37万元,结余0.34万元。

  (2)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市农委宣教中心《预算管理制度》、《预算执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审批办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预算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权结合”的基本原则。财务部负责预算汇总,编制中心的收入支出总预算。

  财务部对专项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要求实施部门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更不准私自改变用途。同时,资金拨付除坚持按项目计划、工程进度和质量分阶段验收拨款外,还坚持部门联审制,先做事、后报账,从而确保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有效地防止了截留、挤占和挪用。全面参与专项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形成多环节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格局,尽量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避免和减少损失,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按规定适时结算,结算时根据合同价及项目验收结算书进行结算。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预算评审程序资料不足,预算编制依据不够充分,未见配置标准的依据资料;另外,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性有待加强。所采购设备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容,但没有履行集中采购程序,未经政府采购办批复分散采购而采取自行采购的方式。

  2.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市农委宣教中心按照内部职责分工,技术部负责本项目的执行。

  (2)项目组织实施程序

  按要求在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公共平台发布信息,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为北京中广电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37.37万元,中标供应商在2017年4月13日与项目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实施过程中由项目负责人定期召集相关人员召开项目审查会议,目的包括:审查项目进程、解决存在问题、检查落实后续的工作。为保证项目计划和项目质量,由项目负责人将所有的阶段性验收排入项目计划之中,同时强化对项目的熟悉程度,2017年6月完成项目总验收工作。

  评价分析认为,4月13日签订采购合同,约定30日内供货,实际6月23日验收,8月16日入库,供货滞后未说明原因,且项目验收不够规范,验收单未经双方签章。

  3.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该项目经费的管理,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以及《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遵循必须、必要、保障重点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科学合理。由各项目组负责人计划经办,每笔开支都有项目组成员签字和中心领导审核后报销入帐。做到程序规范,开支合理,勤俭节约,最大限度地提高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率。采购严格按照北京市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按招投标程序按规定实施采购。对固定资产实行财产设备登记报增制度。

  评价分析认为:项目实施方案不够规范,使用“服务商”的方案替代,对项目单位具体实施指导性不足;对原有设备的处理情况不清晰,对新设备的管护不到位,设备管护应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员。

  项目产出及效果评价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了详细的施工预算和成本控制计划措施,确定项目成本控制总的计划目标,做好项目预算、评审。通过招投标方式达到质量价格最优目标。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成本控制情况较好,申报到位37.71万元,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有效控制成本,中标价格37.37万元,结余0.34万元。

  2.项目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市农委宣教中心于2017年4月13日签订采购合同,2017年6月23日完成验收,2017年8月16日完成入库。符合绩效目标的进度指标。

  (2)项目完成的质量

  采购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里要求的技术参数购置进行。项目实施期间中心指派专人全部参与设备质量跟踪检查,对整个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踪指导检查,及时纠正措施,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返工,提高了项目的实施质量。

  2.项目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截止到2017年6月,节目制作类设备购置项目完工,保障了各类专题节目、新闻节目的正常拍摄工作,其绩效目标已实现。目前使用该批设备拍摄完成了15部各类节目、专题、讲座等,节目时长1600多分钟。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该项目的经济效益体现在:通过设备更新,实现了全部视频拍摄数字化存储,便于管理和使用,降低了原有录像带等耗材的使用率,节约了存储成本。

  该项目社会效益体现在:满足《新空间》视频平台高清节目的拍摄制作,达到全高清1920*1080分辨率,符合电视台高清播出的技术要求。提高了视频拍摄的质量和效果,能更好的服务三农宣传。

  (3)项目环境效益及可持续影响

  本项目未直接体现环境效益,但是可持续绩效较为显著。项目实施后,所有拍摄内容均使用存储卡进行数据记录,降低或彻底停用普通录像带式记录,便于数字化管理和调用,大大的提高了节目素材的检索使用效率,并且最大程度的保证画面质量,对日后的素材保管和利用发挥了积极和安全可靠的作用。

  (4)服务对象满意度

  该项目的服务满意度指标虽然设定,但是未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作为改进自身工作的手段。满意度调查中有“比较满意”选项,实际上也是反映设备使用中存在相关问题,但这部分缺乏细化和跟进,可以作为后期设备采购过程中规避和优化的依据。满意度调查偏重使用者便利性,没有经济性调查内容。

  (二)评价结论

  专家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独立进行定量评分,并出具评价意见。该项目得分93.51分。其中项目决策得分13.74分,项目管理得分28.27分,项目绩效得分51.5分,经专家组综合分析评价,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节目制作类设备购置”项目,绩效等级评定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决策方面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科学性不足。总体目标没有说明设备更新的效果与影响。产出质量指标与产出数量内容对应性不够。效益指标应着重于设备购置后对工作的影响。

  2、预算评审程序资料不足。预算编制依据不够充分,未见配置标准的依据资料。

  3、项目前期论证资料不够充分,未能充分说明项目的必要性,缺乏原有设备技术鉴定资料等。

  管理方面

  1、项目实施方案不够规范,使用“服务商”的方案替代,对项目单位具体实施指导性不足。

  2、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性有待加强。采购设备应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容,但没有履行集中采购程序,也未报经政府采购办审批。

  3、4月13日签订采购合同,约定30日内供货,实际6月23日验收,8月16日入库,供货滞后未说明原因。

  4、对原有设备的处理情况不清晰,对新设备的管护不到位,设备管护应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员。

  绩效方面

  1、项目效果展示不够充分。仅提供完成15部节目拍摄时长数据,未对应归集北京电视台或者其他媒体选送和采纳播出数据信息,如节目的播出率、收视率和受益群体的反馈情况等。

  2、满意度调查偏重使用者便利性,没有经济性调查内容。满意度调查中有比较满意选项,实际上也是反映设备使用中存在相关问题,但这部分缺乏细化和跟进。

  (四)建议

  1、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政策学习,科学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建立绩效目标审核机制,为预算资金支出绩效管理奠定基础。

  2、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意识,完整收集项目决策资料、规范项目论证、完善绩效报告、有针对性的开展满意度收集,充分展示项目成果。

  3、注意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加强合同管理,注意内控制度的执行。

  4、重视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有效规避项目资金使用程序风险。

  5、有效归集项目绩效成果,充分展示项目实施的效益和影响。

  6、为加大设备的产出效果,建议将拍摄的好的视频放在大的网络视频平台,以便扩大成果影响范围。

  7、高清视频对存储空间的要求比较大,尽管今后存储的价格越来越低,但大量的存储设备的维护无论是在技术上还是在电力支持等方面,都存在持续的成本支出,长期积累,也是很大的支出。因此,建议建立视频存储管理办法,确定视频的入库、存储以及淘汰更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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