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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2016年预算信息

日期:2016-02-26 14:51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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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文物局是主管本市文物、博物馆事业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内设11个处室,下属29个事业单位。

  部门职责:执行国家有关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并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规划。研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审核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指导、协调北京地区博物馆业务工作核准博物馆设立、主要事项变更;组织开展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博物馆馆藏文物鉴定、调拨和交换的管理工作。负责文物建筑修缮、抢险加固和迁建(复建)工程的审核报批工作,并组织验收。负责本市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研究提出保护地下文物埋藏区的意见;负责出土文物的调拨。负责文物行政执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文物的违法违章案件。负责管理流散文物及其经营活动,对旧货市场实行文物监管,负责文物商店的审批和监管工作;负责出入境文物的鉴定管理。负责文物保护的宣传;规划指导本市文物博物馆系统专业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文物研究和文物科学保护工作;指导区县及有关部门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二)人员情况

  行政编制78人,实际78人;事业编制981人,实际795人;聘用人员329人。离退休人员376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党风廉政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机构,加强和改进局系统基层党的建设,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一把手”与局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工作;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认真落实党风监督各项制度,确保政令畅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后备干部和人才培养,推进全局各培训班次落实。做好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招聘工作。

  2、文物修缮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加强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文物保护工作,逐步破解旧城内居民使用不可移动文物修缮难的问题。继续加大“三山五园”、石景山古建筑群等大西山历史文化景观保护力度,为历史文化资源的整合开发与利用、恢复“三山五园”及周边地区的历史文化景观创造条件。推进天安门地区文物保护,启动天安门城楼城台修缮。加快世界文化遗产的检测预警系统建设,启动或持续启动十三陵遗产监测、周口店遗产地遗产监测、颐和园遗产监测等项目。加大地下文物保护的工作力度,保障行政副中心建设、新机场建设、保障房建设等基本建设工程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顺利进行。

  3、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落实《博物馆条例》,做好奥运博物馆对社会开放、运行的相关工作,稳步推进徐悲鸿纪念馆展陈工程。按计划做好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推动二期数据材料工作的完成。推出具有北京历史特色的博物馆展览及传统文化活动。切实发挥博物馆社教功能,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合作,倡导全市博物馆为青少年社会教育课程开发教育体验活动。加强可移动文物管理工作,提高可移动文物管理和使用水平,积极开展博物馆及相关业务培训。

  4、文物安全管理工作

  全面落实文博单位安全责任制;创新文物安全巡视检查和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体系;加大科技创安力度;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与公安(刑侦、文保)、消防、安监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深入探索并继续推进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完善新形势下各区县文委、重点文保单位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年度检查、效评工作,组织开展相互交流检查、效评。

  5、宣传、对外交流工作

  加强对北京古都风貌保护、文物修缮重点工程、博物馆特色展览和活动等方面内容的宣传,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热点、焦点问题的备答口径库。做好舆情突发事件的处置协调工作,第一时间主动、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化解舆论风险。认真贯彻执行因公出国(境)的有关规定,做好局系统因公出国(境)申报、管理工作。利用《北京市文物局对外交流展览目录》,积极推介“文化走出去”项目。

  6、加强科研、科普和标准化工作;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管理;开展北京市文物拍卖数据库的建设及文物拍卖数据录入工作。组织好我局第十一届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相关工作,办好北京惠民文化季“金秋文物拍卖月”活动。大力推动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化体制改工作。加强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二、2016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67597.600907万元,比2015年82124.012663万元减少14526.411756万元,下降17.68%。其中:财政拨款64111.889315万元;比2015年67116.227007万元减少3004.337692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310.699986万元比2015年404.026705万元减少93.326719万元;其他资金2648.254366万元比2015年2392.862083万元增加255.392283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余资金526.757240万元。比2015年12210.896868万元减少11684.139628万元。

  其他资金收入主要包括:

  1、事业收入2074.021651万元(门票收入及展览收入)

  2、其他收入574.232715万元(包括利息收入、资料收入及其他等)

  2016年支出预算67597.600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5383.26381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7.55%,比2015年21666.812904万元增加3716.4万元,增加14.64%,主要是由于落实我市物业费、采暖费以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政策性因素导致,人员经费有所增加;项目支出预算42214.337089万元,比2015年60457.199759万元;减少18242.86267万元,下降43.21%。由于文物征集项目具有不确定性,年初未安排预算经费。

  三、主要支出情况:

  1、文物及历史文化保护区专项资金15587.97万元

  2、北京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1169.74万元

  3、展览展陈、文化活动等项目8931.47万元(主要包括《大元三都展》、《纪念殷墟妇好墓考古发掘40周年特展》、《燕京八绝艺术珍品展》、《南昌西汉海昏候考古成果展》及《猴年生肖展》30余项展览等)

  4、奥运博物馆及首都博物馆现代博物馆日常运行经费12754.15万元(包括社会化用工、场地及库房租赁、物业管理费、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等)

  5、局属单位安全保卫人员经费2919万元。

  6、徐悲鸿纪念馆新馆运作经费852万元

  7、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余资金526.757240万元

  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6年北京市文物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200.9828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8.38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141.760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840.8322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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