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财政 > 财政专题 > 2016市级部门财政预算专题

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2016年预算信息

日期:2016-02-26 14:54    来源: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

分享:
字号:        

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九届市委常委第172次会议关于市民政事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精神和《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的通知》(京编委[2006]38号),设立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市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函》(京编办事[2014]123号),重新核定内置15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发展处、福利事务一处、福利事务二处、企业改革处、信息与标准化处、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行政保卫处、组织处、人事处、纪检工作处、工会、离退休工作处。下属14个预算单位(含中心本级),分别为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本级、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北京市第二儿童福利院、北京市社会福利医院、北京市孤残儿童康复示范中心、北京SOS儿童村、北京市养老护理照料示范中心、北京市西北旺公墓管理办公室、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

  主要负责对从市民政局划入的社会福利企业、事业单位的人、财、物等内部事务的管理以及存量资源的整合和增量资源的调整等工作;推动社会福利企、事业单位在管理方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并监督有关工作的实施;受市民政局委托,承办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事业编制1692人,实际1336人;聘用人员308人。

  离退休人员651人,其中:离休14人,退休637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将认真贯彻2016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市民政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围绕抓基层打基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改革创新,不断推进首都市属社会福利企事业单位治理现代化。2016年工作重点强调做到“八个突出”,提高“八个水平”。

  一、突出科学规划,切实提高顶层设计水平。一是切实做好“十三五”发展规划落实和指标分解工作,根据市局和中心的“十三五”规划部署,结合中心改革后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2016年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二是提高中心系统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继续探索分中心建设制度和工作任务,理清市民政局建设项目管理部门与分中心的职责,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规范建设项目立项程序,加快推进审批流程。三是推进中心系统法治民政建设,重点提高中心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突出深化改革,切实提高体制机制运行水平。一是深化中心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中心扁平化管理体制改革,对口做好各系统相关政策制度的“废、改、立”工作,逐步建成一套务实管用、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制度体系,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深化市属福利机构改革。深化市儿童福利院社会化改革,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其他福利机构协调发展。三是深化殡葬服务单位改革。坚持公益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分开的原则,分类推进殡葬服务事业单位改革。四是深化市属福利企业改革。完成福利企业集团组建工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集团领导班子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突出创新发展,切实提高行业示范引领水平。一是充分发挥市属福利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老院建设工作,实现开业收住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老人,探索建立养老服务标准体系。二是充分发挥殡葬服务单位示范引领作用。巩固深化生态墓园现场推介会成果,引领全市乃至全国经营性公墓因地制宜推广花坛葬、草坪葬和立体葬等绿色生态节地葬式。推进骨灰撒海标准的运用。三是充分发挥市属福利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做大做强现有福企品牌,不断开拓市场,提高产品竞争力。

  四、突出严管干部,切实提高党建队建工作水平。一是切实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三是严格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

  五、突出财务管理,切实提高资金资产管理水平。一是加快财务管理一体化进程。二是加快中心财政管理体制创新。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审计工作。

  六、突出解决问题,切实提高职工保障水平。着重解决市属福利机构一线干部职工的心理抚慰问题,重点解决市属殡仪馆一线干部职工的劳动防护和传染病的防控问题,切实保护好一线职工的身体健康。加大福企残疾职工、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解决好残疾职工和困难群体中因病、因事致贫返贫等问题,保障好维护好残疾职工、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

  七、突出执纪监督,切实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一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扎实开展好以“抓基层、打基础、促规范、保安全”为主题的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三是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惩防体系,织密预防的“篱笆”。四是严格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维护党纪的严肃性。

  八、突出安全稳定,切实提高安全保障水平。一是狠抓安全稳定责任制落实。二是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创新。探索符合中心特点的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激发基层单位自主管理的动力。三是做好关键节点的安全稳定工作。

  二、2016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142213.24万元,比2015年125155.52万元增加17057.72万元,增长13.63%。其中:财政拨款58639.79万元比2015年48452.01万元增加10187.78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959.20万元比2015年0万元增加959.20万元;其他资金80762.33万元比2015年76703.50万元增加4058.83万元,其他资金收入主要为预算单位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继续使用的2015年财政性结转资金1851.92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53805.3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7.83%,比2015年41050.65万元增加12754.69万元,增长31.07%。增加主要原因为殡葬行业定额纳入基本经费预算以及绩效工资增加,另外增加了继续使用的2015年财政性结转资金564.96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26837.82万元,比2015年26146.4万元增加691.43万元,增长2.64%。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福利”用于老年、儿童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和殡葬等社会福利项目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民政管理事务”用于老龄事务和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等民政管理事务项目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残疾人事业”用于残疾人事业保障等项目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用于市直属福利企业困难群体生活补助等支出;

  5、“医疗卫生/公立医院”用于福利医院等公立医院项目的支出。

  (三)上缴上级支出3500万元。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54570.08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3500万元。

  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6年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43.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0.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12.80万元。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