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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预算信息

日期:2016-02-26 14:51    来源: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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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简称市地税局)。市地税局是负责本市地方税收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市地税局设24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直属机关工会、离退休干部处、驻局纪检组(驻局监察处),9个直属事业单位和8个二级预算单位。

  2.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地方税收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本市地方税收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和措施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市政府确定的预算收入计划指标,负责编报本市地方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开展税源调查,加强地方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地方税收收入分析情况。

  (3)负责本市涉及税收的重大经济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经济调节的政策建议。

  (4)承担组织实施本市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资源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及地方税收的滞补罚收入等的征收管理责任。

  (5)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市地方税收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制定本市落实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税收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和辅导等纳税服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市各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并对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7)负责本市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税收信息化建设规划、管理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税收管理工作现代化,保障税收信息安全。

  (8)承办市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行政编制1104人,实际947人;事业编制193人,实际156人;聘用人员24人。

  离退休人员179人,其中:离休7人,退休172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科学规划,周密部署,全员参与,确保金税三期顺利上线。二是严格落实组织收入任务目标责任制,全力以赴完成收入任务。三是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深化京津冀税收协作和国、地税合作,积极参与非首都功能疏解,开展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环境保护税立法改革研究,加强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创业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四是深入推进征管改革。全面落实《全国税收征管规范》,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种税源管理,统筹推进市局、区、所税务约谈工作,强化大企业管理和国际税务管理,推进稽查体制改革。五是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加快纳税服务标准化建设进程,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和税收宣传辅导。六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做好税收保障办法落实准备,试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点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七是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提升干部能力素质。

  二、2016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75603.833779万元,比2015年预算67898.736976万元增加7705.0968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4253.266925万元,比2015年67530.608412万元增加6722.658513万元,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自2016年起,我局干部职工需缴纳养老保险经费。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75603.833779万元,比2015年预算67898.736976万元增加7705.096803万元,其中:

  1.2016年基本支出预算27602.256589万元,比2015年预算20688.304357万元增加6913.952232万元,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自2016年起,我局干部职工需缴纳养老保险经费。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48001.577190万元,其中2016年财政拨款46785.71455万元,比2015年预算46842.304055万元减少56.589505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6年预算项目主要为:信息化建设经费用于信息化系统完善及软硬件运行维护、网络接入等;票证印制经费用于发票印制、表册帐卡印制;征管经费用于保障日常税收征管工作;系统换装经费用于全市地税系统人员更新税务制服;稽查办案经费用于税务稽查办案;纳税服务工作经费用于纳税人辅导培训、办税服务、税法宣传;财税库银手续费用于支付各商业银行办理税收收入电子缴库业务手续费。

  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839.3708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96.5348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142.8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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