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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预算信息

日期:2016-02-26 14:51    来源: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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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等文件,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简称市国土局)下设26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市局机关本级、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北京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中心、北京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北京市土地权籍事务中心、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东城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西城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海淀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石景山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门头沟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房山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昌平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大兴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平谷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怀柔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密云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延庆分局。

  2.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国家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拟订本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

  (3)承担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负责本市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用途管制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负责政府土地储备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和收购储备计划;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4)承担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责任。编制、修订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审核区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监督落实;拟订土地供应政策,组织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用地预审管理。

  (5)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拟订本市基准地价,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关价格,指导土地价格评估工作;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

  (6)负责本市土地权属管理;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及土地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土地确权、地籍登记、土地定级的管理;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

  (7)负责指导监督本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拟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

  (8)负责本市矿产资源和地质勘查的监督管理;拟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矿产资源的登记、统计、分析;负责地质勘查成果登记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

  (9)负责本市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计划及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地下水环境监测;负责地热资源勘查、开发、保护的管理;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的整治工作。

  (10)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指导、监督本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

  (11)负责本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调处各种土地权属、探矿权属、采矿权属纠纷。

  (12)拟订本市国土资源方面的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信息、档案、综合统计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部门行政编制782人,实际728人;事业编制2203人,实际2014人。其他聘用人员184人。

  离退休人员733人,其中:离休34人,退休699人。

  二、2016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1847123.9780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34499.623843万元;继续使用财政结转资金9353.527659万元;其他收入3270.826554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1847123.978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115.527872万元;项目支出1789988.050184万元;经营支出20.4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6年预算重点安排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土地整理与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管理、土地收储、矿产资源管理、打击违法用地、信息化建设等,主要项目包括土地出让前期成本返还、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土地出让合同印花税、年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及土地整理、土地变更调查、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及地价动态监测、不动产登记管理及历史数据整合、不动产登记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土地执法远程监控、地质灾害防治、废弃矿山环境治理(空气清洁行动)、矿产资源调查与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与日常运行维护等。

  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910.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480.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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