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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预算信息

日期:2016-02-26 14:52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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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1.单位情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预算由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共7个二级单位预算组成,单位性质均为行政单位。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负责审理辖区内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人民法院的任务是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保护公民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进行。

  2.人员情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编制2532人,实际1979人;事业编制155人,实际97人;聘用人员(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临时工)787人。

  离退休人员659人,其中:离休49人,退休610人。

  二、2016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127867.9392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3165.753860万元、其他收入933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13769.185364万元。

  2.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127867.939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267.919513万元、项目支出63600.019711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6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法院办案业务、档案卷宗扫描、审判区租金、审判法庭维修、审判网络系统运行维护等项目。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狠抓执法办案,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有效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加大司法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不断深化首都司法体制改革,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深化知识产权法院、四中院的改革。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认真落实《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2368人工语音服务热线为依托,构建全天候、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体系,实现诉讼服务的均等化和便捷化,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746.5597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88.31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858.2497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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