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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预算信息

日期:2016-02-26 14:52    来源: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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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有关省市组建南水北调工程办事机构意见的函》(国调办综函[2003]9号),经市政府批准,设立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内设9个处以及工会和派驻纪检监察处。所属全额拨款预算单位8家、差额拨款预算单位2家。

  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42人,实有38人;事业编制598人,实有484人;退休4人。

  二、2016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总计293061.946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9576.295602万元;使用结余资金和事业基金安排下年度预算13.70954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113471.941018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一)教育支出38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44万元。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346816万元。

  (四)农林水支出179487.604786万元。

  (五)结余资金和事业基金安排的支出13.70954万元。

  (六)财政性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113471.941018万元。

  2016年支出总计293061.9461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0953.009891万元,基本支出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项目支出282108.936269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维护费用、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还本付息支出、保障机构运转经费、工程保护经费、日常履职经费、专项研究经费等。

  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全年支出中,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03.8358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8.539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565.2960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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