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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预算信息

日期:2016-02-26 14:51    来源: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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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京办发〔2013〕19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39号),设立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是负责本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以下统称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市政府直属机构,挂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垂直管理,全系统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的单位共有88个。其中:(1)行政单位39个,包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含18个处室)、市稽查总队、16个区食药局(下设323个乡镇站所)、16个区稽查大队、5个直属分局;(2)事业单位49个,包括全额补助事业单位44个(16个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16个区政务中心,12个直属事业单位),部分补助事业单位5个。

  2.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3)依法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注册和监督管理。组织并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并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负责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制定并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批及监督管理。负责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药品、医疗器械交易服务的资格审批及监督管理。

  (6)负责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8)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9)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10)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信息发布、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11)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2)承办市政府及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行政编制2605人,实际2447人;事业编制962人,实际834人。

  离退休人员352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344人。

  二、2016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48748.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9546.5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9724.62万元;其他收入30万元;使用结余资金和事业基金等安排2016年预算1232.33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8214.81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48748.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29546.5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中用于基本支出 69212.95万元、项目支出60333.63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食品药品监管转型升级的攻坚之年。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按照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继续坚持"让首都市民享受更高水准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根本目标,继续遵循"两个至上"基本准则,以"四个最严"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牢牢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努力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十三五"良好开局。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在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环节推进量化分级管理;继续完善街道(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检验检测室,继续完善社区监测点并配置检验检测设备,更好地为市民提供食品药品快速检测服务。

  2.严格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深化京津冀食品药品安全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协作打击跨区域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

  3.严格市场准入,抓好源头控制,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深入推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GMP、GSP、HACCP等质量安全规范,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4.加强安全风险防控与风险评估,开展食品、药品(包括药品包装材料)、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统一监测与监督抽验;加强舆情监测,获取国内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有效控制风险。

  5.在首都举办国际、国内重大政治、体育等活动期间,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保障,强化对食品药品的检查,严密防控确保重大活动万无一失。

  6.建立强有力的政府支持下的应急保障技术支撑体系,全面提升市级及区县食品药品监控检验机构的基础设施水平和风险监测评估能力。

  7.利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加快构建首都食品药品安全数据中心,搭建食品药品物流管理平台,对食品药品物流实施高效、统一的管理;加强食品药品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统一的政府监管、企业应用和公众服务平台。

  8.提升投诉举报接待和处置能力;认真实施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加强与在京新闻媒体的协作,广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9.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开展各项法规宣贯和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10.完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布置针对高风险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品种的专项监管和监测抽验任务。

  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6年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527.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761.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817.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947.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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