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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金融工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7-08-24 10:00    来源: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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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成立于2009年3月,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负责推动本市金融发展、金融服务、金融市场建设和金融风险处置工作等。内设13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研究室、银行服务处、证券期货服务处、保险与非银服务处、金融市场处、农村金融处、金融协调处、风险管理处、应急打非处、场外市场处。下属一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行政编制77人,实际在职71人,退休2人;

  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事业编制17人,实际在职12人。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8674.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667.7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83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8653.3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76%;其他收入14.4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4%。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40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2.2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1.45%;项目支出6600.9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8.55%。

  2016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1.37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88.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98.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5%;金融支出8202.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7.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

  “进修及培训”:2016年度决算98.1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131.55万元减少33.37万元,减少25.37%。主要原因为缩减一般行政经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医疗保障”2016年度决算87.84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90.29万元相比减少2.45万元,减少2.71%。

  3.“金融支出”

  “金融部门行政支出”2016年度决算8199.5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6001.23万元增加2198.34万元,增加36.63%。主要原因为增加车改后车补及增加首都金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项目经费、增加互联网金融风险检查经费及打非专项整治经费等。

  “金融部门监管支出”2016年度决算2.4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4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拨付以前年度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经费尾款。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情况。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787.15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61.79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87.53元减少25.7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决算数118.3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35万元减少16.70万元。主要原因:出国计划调整,减少出境培训团组,增加出访考察团组;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京台论坛等重大金融活动、组织金融推介、创新境外培训出访等方面。2016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0个,累计25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4.73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4.2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7.83万元减少3.58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到我市调研人员、金融机构有关人员、市、区县有关部门人员等。2016年公务接待共27批次,425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公务用车维护费决算数39.2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44.70万元减少5.46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支出。2016年实有公务用车10辆。另外因工作需要临时租用车辆,公务用车车均运行维护费3.5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14.01万元,比上年增加99.86万元,增加原因:一是实有人数增加,二是差旅费、取暖费等经费标准调整因素等。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85.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7.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67.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85.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5.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6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391.41万元,其中:汽车11辆,268.75万元;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收支情况。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对2016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0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3.33%,涉及金额2621.46万元。评价结果: 本次抽取的9个简易评价项目根据自评表格式及内容,由绩效评价工作组参考项目资料进行打分,1个普通评价程序项目由绩效评价工作组组织专家组从决策、管理、绩效三个方面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打分,经评价,我局本次被评价的10个项目中有7个项目评价等级为“优秀”,有3个项目评价等级为“良好”。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依据《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等七部门令〔2010〕3号)、《北京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京金融〔2010〕94号)精神,市金融局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年度检查工作、许可证换证审批工作、新设/变更事宜的审批工作以及风险事件处置工作。该项目主要工作包括:一是对2016年全市不参加换证的61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年度现场检查工作;二是针对2016年59家届满需要换发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换证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经营合规性、公司主体资格、董事和监事等高管人员任职情况;公司治理、经营管理模式、风险控制、决策程序、内控制度;公司风险控制、担保业务开展情况、资本金分布情况、风险监管指标、财务监管指标等。

  (二)评价结论

  经评价,该项目综合考评得分90.4分。其中,项目决策13.42分,项目管理27.58分,项目绩效49.4分,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合同管理不够严谨,存在合同倒签情况。合同签署不够严谨。市金融局与乾坤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事项于2016年3月15日经市金融局办公会研究确定,并于3月25日签订合同,而合同中服务期限则为“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存在合同倒签情况。

  2.成本控制有待加强,绩效成果资料展示不够充分。成本控制有待加强,严格履行厉行节约原则。2016年5月20日召开的2016年北京市融资担保行业年度工作会议,该会期一天,应为无住宿会议,但费用列支了4人住宿费1200元,不符合《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绩效成果展现不够充分,如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如何处置、指导工作等方面缺少深入分析及改进措施。特别是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集中问题等缺少处置办法等。缺少培训效果、财政资金投入后产生的效果、效益等佐证资料。未对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满意度调查,缺少明确调查方式和调查内容的设计,也未见相关服务满意度统计工作和反馈。

  (四)建议

  1.加强合同管理,规避合同倒签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署,加强合同的签订细节和要素管理,提高合同风险管理意识。

  2.加强费用定额标准的培训,注重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加强定额标准的培训工作,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原则。绩效信息收集是贯穿整个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重要工作环节,所收集的信息是支撑评价结论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绩效信息收集的规范流程,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资料的档案管理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意项目绩效成果的收集与总结,形成科学、量化、可支撑的绩效成果资料。同时将收集绩效信息应用于项目绩效监督检查,依据结果导向原则,按照绩效评价结果落实整改措施。通过改善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益,真正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

  加强绩效数据统计分析,重视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以利于改进自身工作。及时利用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现场检查财务报告、法律报告成果,有针对性确定部门工作重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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