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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7-08-24 10:00    来源: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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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乡规划、测绘、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研究本市城乡空间发展战略,协调、规划城乡空间资源配置,,统筹协调城乡发展建设中近期和远期、局部和整体的空间需求和供给关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涉及规划实施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3、组织编制本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和新城规划、乡镇规划、村庄规划、重点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导则、特定地区规划,并进行动态评估和补充完善;组织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参与编制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城市地下空间等专项规划;参与制定涉及城乡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4、负责本市城乡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城乡发展建设中重大项目的选址论证工作;承担土地储备和土地供应工作的规划研究和规划审查;负责提供城乡规划建设的相关技术服务;负责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地名规划管理工作。

  5、负责本市城乡规划、建设工程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规划编制单位、设计单位与城乡规划相关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负责审查城乡规划编制、规划行政许可事项中有关安全事项,并监督管理。

  6、负责本市城乡规划、测绘行政管理和工程勘察与设计行业管理;承担城乡规划编制、测绘、工程勘察与设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有关招标投标的备案工作。

  7、承担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研究、论证本市城乡建设发展重大问题的基础工作。

  8、承担本市空间与自然资源基础信息数据库以及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城乡规划领域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9、负责本市城乡规划的宣传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规划编制与管理中的公示、听证等公众参与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2个。其中:

  行政单位3个,包括: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原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本级、北京市规划监察执法大队和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包括: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和北京市规划信息中心。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包括: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规划展览中心和北京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公室。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34512.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6645.4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734.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133.39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63450.2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0.1%;事业收入59359.6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6.87%;其他收入3835.5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02%。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661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38.9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7.16%;项目支出73274.1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2.84%。

  2016年结余分配9879.5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020.25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469.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9.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63%;教育支出6.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4.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41.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1%;节能环保支出336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38%;城乡社区支出43590.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9.7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194.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7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6年度决算3519.5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9.57万元,增长0.3%。其中:

  “档案事务”2016年度决算3519.5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9.57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落实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档案事务较预算有所增长。

  2、“教育支出”2016年度决算6.4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48.82万元,下降88.3%。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6年度决算6.4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48.82万元,下降88.3%。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减少了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年度决算1354.0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910.65万元,增长13.2%。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2016年度决算618.1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618.18万元,主要原因是安排中央年中追加我市的北京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项目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6年度决算735.8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92.47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落实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较预算有所增长。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度决算1441.1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58.63万元,下降4.07%。其中:

  ”医疗保障”2016年度决算1441.1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58.63万元,下降4.07%。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的医疗保险转下年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2016年度决算3363.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3363.2万元。其中:

  “能源节约利用”2016年度决算3363.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3363.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绿色建筑和生态示范区奖励项目经费。

  6、“城乡社区支出”2016年度决算43590.4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4185.2万元,增长10.62%。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16年度决算14897.4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571.67万元,增加3.9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北京市总体规划变迁展览等项目经费。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016年度决算28634.6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4908.1万元,增加20.69%。主要原因:一是结转上年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项目支出。二是年中追加调整了北京市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和通州区总体规划等项目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16年度决算58.4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1294.58万元,减少95.68%。主要原因是将主管部门机动经费调整用于安排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违法建设拆除察访核验等项目支出。

  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016年度决算9194.4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970.39万元,减少9.55%。其中:

  “测绘事务”2016年度决算9194.4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970.39万元,减少10.55%。主要原因是按照全市养老保险基金清算要求核减了年初养老保险缴费预算。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6916.66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3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8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66.06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40.87万元减少74.8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决算数75.8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82.5万元减少6.66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要求,压缩了出国费用,减少了出国人数。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生态城市规划、绿色节能建筑设计、地下空间技术等方面学习交流与合作洽谈。2016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9个、23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3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3.6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7.67万元减少4.03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要求,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兄弟省市相关单位来京调研和国家部委、北京市级相关部门调研及外事接待等。公务接待52批次,公务接待104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86.5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50.7万元减少64.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未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86.5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50.7万元减少64.13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公务用车改革政策,上交部分车辆,减少了公务用车费用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1.4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0.8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4.3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9.94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446.83万元,比上年增加104.5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增了远程会议视频系统项目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原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88.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9.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289.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4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9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3.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75931.58万元,其中:汽车160辆(财政拨款供养汽车48辆,非财政资金供养汽车112辆),3935.05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158.86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原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对2016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6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2%,涉及金额32031万元。

  绩效评价采用普通评价程序和简易评价程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普通评价程序项目,由绩效评价工作组组织专家从决策、管理、绩效三个方面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打分。采用简易评价程序项目,根据自评表格式及内容,由绩效评价工作组参考项目资料进行打分。经过评价,被评价的56个项目评价等级均在“良好”以上。

  二、宜居之都无障碍环境建设研究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原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本级是市政府组成部门,内设18个处室。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乡规划、测绘、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研究本市城乡空间发展战略,协调、规划城乡空间资源配置,统筹协调城乡发展建设中近期和远期、局部和整体的空间需求和供给关系;组织编制本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和新城规划、乡镇规划、村庄规划、重点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导则、特定地区规划;组织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参与编制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本市城乡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本市城乡规划、建设工程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市城乡规划、测绘行政管理和工程勘察与设计行业管理;负责地名规划管理等工作。

  项目立项依据:负责组织实施的“宜居之都无障碍环境建设研究”项目主要是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指导思想,结合北京市无障碍建设工作的需求确定立项。

  项目主要内容:一是进行宜居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包括:理论、理念、发展方向与发展战略、宜居城市无障碍环境愿景描述、政策支持体系、机制机理和相关政策标准等。二是宜居之都无障碍环境建设行动纲要。在前述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要点,提出北京市未来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机制等。三是宜居之都无障碍环境建设导则。在宜居城市与无障碍环境间建立起链接体系,提出相应规划、设计、建设、验收标准。四是宜居之都无障碍环境建设图集。制作典型地区(社区、商业综合体、商务中心区、交通枢纽等)无障碍通用设计图集。

  项目绩效目标:总体绩效目标是以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为目标,研究、确定无障碍环境建设融入宜居之都建设的思路、理论、政策、方法、手段和落地标准。具体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2016年1月-3月完成资料收集及理论研究;第二阶段2016年4月-5月完成研究制定行动纲要;第三阶段2016年6月-9月完成研究制定导则;第四阶段2016年10月-12月形成综合报告、制作图集。

  项目预算金额:项目批复预算资金185.00万元,均为财政资金。

  (二)评价结论

  经评价,“宜居之都无障碍环境建设研究”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0.74分,其中,项目决策13.50分,项目管理28.02分,项目绩效49.22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项目实施后绩效成果资料汇总不足,项目成果转化不够显著。项目结题专家验收中提出:《宜居之都无障碍环境建设导则与图集》中部分图示存在细节问题,缺少对专家评审意见的后期成果纠正支撑资料。导则和图集的发布计划尚未落实,研究成果与成果应用、维护、宣传、共享等机制有待明确、完善。

  (四)建议

  提高项目绩效成果意识,关注专家结题评价意见,加快项目成果转化。加强对规划类经费使用的绩效管理,科学建立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体系,注重项目绩效效果资料的收集,以适应公共财政资支出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快项目成果转化。在政策实施的操作性与可行性上应当加强可行性的研究和制度设计。建议补充图则中对于适老性住宅的一些设施,如套内通道等区域的扶手或助力设施,以及老旧小区电梯改造的无障碍建设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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