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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7-08-24 10:00    来源: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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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地方税收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本市地方税收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和措施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在本市执行中的征管和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市政府确定的预算收入计划指标,负责编报本市地方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开展税源调查,加强地方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地方税收收入分析情况。

  3.负责本市涉及税收的重大经济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经济调节的政策建议。

  4.承担组织实施本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资源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及地方税收的滞补罚收入等征收管理责任(不包括已明确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

  5.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市地方税收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制定本市贯彻落实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纳税服务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和辅导等纳税服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市各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并对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7.负责本市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制定税收信息化建设规划、管理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税收管理工作现代化,保障税收信息安全;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8.承办市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9个,分别为: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市局本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直属税务分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干部培训中心。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79560.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6940.9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619.36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76365.2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25%;经营收入2.4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其他收入573.1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74%。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401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62.7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2.12%;项目支出37050.6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7.88%;经营支出2.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1%;

  2016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5544.43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392.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127.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58%;教育支出173.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6年度决算63127.9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10814.65万元,下降14.62%。其中:

  “行政运行”2016年度决算26185.86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1178.01万元,下降4.3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的职业年金当年未实际支出;“税务登记证及发票管理”2016年度决算1016.7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5133.21万元,下降83.47%。主要原因是“营改增”改革,地税票证年中停止印制,造成票证印制经费支出大幅减少;“信息化建设”2016年度决算7608.7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3391.21万元,下降30.83%。主要原因是按合同执行进度,当年未全额支出;“其他税收事务支出”2016年度决算5010.5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877.36万元,下降14.90%。主要原因是有效节支,日常征管等经费结余。

  2.“教育支出”2016年度决算173.1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31.88万元,下降15.55%。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6年度决算173.1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31.88万元,下降15.55%。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做到少花钱、多办事;二是本年安排实施的进修和培训计划使用了上年培训经费结转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年度决算91.6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14.01万元,下降13.2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6年度决算91.6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14.01万元,下降13.26%。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减少。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6342.08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8个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04.24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634.01万元,减少329.7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决算数110.2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275.00万元减少164.7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支出,控制组团出国数量及规模。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外进行环境保护税税收体系设计、“互联网+税务”和大城市管理等方面培训的团组支出。2016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1个、35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15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7.9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30.41万元减少22.5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支出。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及外单位来我局进行税收征管相关考察和调研活动。公务接待101批次,公务接待986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186.0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328.60万元减少142.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186.0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328.60万元减少142.5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车辆管理、厉行节约。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68.8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9.8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6.8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40.45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89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9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020.17万元,比上年增加489.87万元,增加原因:差旅费、取暖费等经费标准调整以及物价上涨因素等造成机关行政运行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64.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8.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055.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80.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4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20.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5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76383.85万元,其中:汽车189辆,3834.37万元;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对2016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5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涉及金额29438.76万元。15个项目评价的平均分为91.63分,评价等级为优秀。其中13个项目得分在90分以上,优秀率为86.67%,2个项目得分在85-90分之间,良好率为13.33%。15个项目实际支出共计28423.9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6.55%,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从评价情况看:绩效目标设置结果较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业务过程管理相对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及措施较健全,相应的审批程序履行到位,资金使用规范;项目基本完成既定目标,发挥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效益,促进了纳税服务、税收宣传、税收征缴等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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