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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7-08-24 10:00    来源: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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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简称市质监局)是负责本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标准化、计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贯彻国家质量发展战略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的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市质量管理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3.负责本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

  4.负责统一管理本市标准化工作。制定地方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本市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6.承担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按规定权限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7.负责本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的资格管理。组织制定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规划,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建设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的改革和发展;根据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授权,依法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由57个预算单位构成,包括市质监局机关本级、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北京市纺织纤维检验所、16个区质监局机关、16个区计量检测所、16个区特种设备检测所和燕山分局。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25321.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3165.6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68.9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486.79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7718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4.81%;事业收入1382.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34%;经营收入21980.4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1.31%;其他收入2620.9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54%。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612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825.5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1.2%;项目支出18647.8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9.4%;经营支出18646.9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9.4%。

  2016年结余分配3466.5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734.5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468.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187.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67%;教育支出527.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3%;科学技术支出7969.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544.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89%;节能环保支出928.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59187.8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42.51万元,增长0.24%。其中: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2016年度决算59187.8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42.51万元,增长0.24%。主要原因是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等有关政策,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2.“教育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527.7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28.68万元,下降5.15%。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6年度决算527.7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28.68万元,下降5.1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压缩一般性支出工作要求,开展培训工作使用单位内部场所,因此减少了培训费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7969.7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25.04万元,增长2.91%。其中:

  “应用研究”(款)2016年度决算7493.5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251.09万元,下降3.24%。主要原因是2015年结转的中央科技惠民计划项目未发生资金支出。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6年度决算476.1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476.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所属科研单位增加技术机构能力建设投入、新进人员经费及去世人员抚恤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310.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58.14万元,增长23.0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6年度决算310.4万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58.14万元,增长23.05%。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基金统筹外发放退休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3544.13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46.69元,下降1.3%。其中:

  “医疗保障”(款)2016年度决算3544.13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46.69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部分所属单位本年12月医疗保险费结转到次年1月进行划转。

  6.“节能环保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928.4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928.46万元,增长100%。其中:

  “污染防治”(款)2016年度决算928.4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928.4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增加北京市车用油品环保性能监测平台建设投入,此项资金为2015年结转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8210.39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9个行政单位、37个事业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597.76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381.69万元增加216.0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决算数44.8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20万元减少75.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个团组因故未能执行出访任务;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开展卫星导航与智能天线计量技术培训、电动汽车检测技术培训,参加创新驱动发展专题培训以及签署计量技术合作协议等方面,2016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参加因公出国(境)团组7个,累计22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04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13.5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33.75万元减少20.2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公务接待事项中落实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对口业务交流和调研指导工作等方面。公务接待279批次,公务接待2034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1539.3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227.94万元增加31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决算数574.8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574.87万元。主要原因是更新部分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老旧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相应增加,2016年更新32辆,车均购置费17.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964.4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227.94万元减少263.47万元,主要原因是各区质监局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减少车辆运行费用。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36.1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41.2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97.0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90.04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9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9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005.77万元,比上年增加535.64万元,增加原因是差旅费、取暖费等经费标准调整以及物价上涨因素等增加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98.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81.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16.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73.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2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89.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4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39349.21万元,其中:汽车641辆(财政拨款供养汽车498辆,非财政资金供养汽车143辆),11141.46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7台(套),1246.93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收支。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2016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48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1.76%,涉及金额7887.22万元,占财政项目预算总金额的60%。上述项目立项基本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基本合理;项目业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完善,业务监控有效性较好,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和手段,有效防控各类财务风险;项目任务完成质量较高。评价结果在90分以上、能够按工作计划正常启动并达成预期指标的项目47个,占项目总数的97.92%。

  二、2016年自主创新标准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自主创新标准补助经费于2006年由市财政局和市质监局联合设立。设立依据为《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京发〔2006〕5号)第58条“鼓励引导企业创制和采用先进技术标准。重点扶持重要标准研究项目,对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以及《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经一〔2006〕2293号),对标准制修订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的工作结果给予一次性无偿补助,补助标准分别不高于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20万元。2016年自主创新标准补助项目预算1200万元。

  2016年12月,作为事前绩效评估项目,由市财政局组织专家组进行了对2017年自主创新补助经费项目预算进行了预期绩效评估。评审专家在分析了项目实施以来基本情况、实施的相关性、绩效目标、实施方案的有效性、绩效的可持续性、预算等情况,并就关注的问题听取了市质监局答辩意见,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评价结论

  2016年自主创新标准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91.85分,评价级别为“优秀”。其中:项目决策得分13.89分,项目管理得分27.91分,项目绩效得分50.05分。该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与鼓励引导企业创制和采用先进技术标准进行补助的目标基本吻合,目标指向较为明确。项目组织实施建立了较为规范的流程体系,项目管理较为合规。较好的发挥了政府的政策导向作用,带动起社会各方对标准化工作的投入。

  (三)存在问题

  一是项目组织实施已近10年,制度的时效性、可操作性相对滞后;二是效益效果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合理性、细化量化程度不足;三是对象满意度未细化量化。

  (四)建议

  建议加强项目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对项目执行全过程实行精细化的管理和考核。进一步完善补助资金政策体系,使之具有政策的可持续性,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国际标准的补贴,以提升北京产品和技术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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