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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7-08-24 10:00    来源: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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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2)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全市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全市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全市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保护工作。

  (11)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2)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30个,其中:

  (1)行政单位汇总录入23户,包括:市局机关本级、东城分局、西城分局、朝阳分局、海淀分局、丰台分局、石景山分局、门头沟分局、房山分局、燕山分局、大兴分局、通州分局、顺义分局、平谷分局、怀柔分局、密云分局、昌平分局、延庆分局、天安门分局、西客站分局、开发区分局、首都机场分局、稽查大队。

  (2)事业单位汇总录入7户,包括:工商局干校、北京工商经济消息中心、北京私营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工商局档案中心、工商局后勤中心、北京广告管理服务中心。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7727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6468.8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809.32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60278.1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6.28%;其他收入6190.7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72%。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358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034.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4.66%;项目支出23555.0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5.33%。

  2016年结余分配2.8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685.77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243.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303.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62%;教育支出528.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7.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84.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137303.7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8910.74万元,增长6.94%。其中:

  “工商行政管理”(款)2016年度决算137303.7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8910.74万元,增长6.94%。主要原因:更新国Ⅰ国Ⅱ老旧机动车,追加公务用车更新购置费;差旅费、取暖费等经费标准调整以及物价上涨因素等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2、“教育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528.3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223.36万元,下降29.71%。其中:

  “培训支出”(款)2016年度决算528.3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223.36万元,下降29.71%。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培训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7.0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283.29万元,增长122.95%。其中:

  “行政单位离退休”1717.4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673.69万元,增长64.54%。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抚恤”609.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609.6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抚恤金无法预测,不能列入年初预算,均在2016年度追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84.7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209.62万元,降低2.52%。其中:

  “医疗保障”8084.79万元,比2016年减少209.62万元,降低2.52%,主要原因:人员变动支出减少。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25143.1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23个行政单位、7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购置支出(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161.93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830.46万元增加3331.4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决算数83.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90.2万元减少6.3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经费;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德国大数据应用监管培训、赴美国城市群区域发展与大城市治理培训、赴欧洲知识产权制度调研等方面,2016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9个、3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8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15.0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34.46万元减少19.39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经费。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工商局人员来京调研、考察、交流。公务接待254批次,公务接待3015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6062.9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2705.8万元增加3357.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决算数4354.7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4354.75万元。主要原因:更新全系统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老旧公务用车397辆,车均购置费10.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1708.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2705.8万元减少997.6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经费。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59.3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642.5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08.7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97.6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38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4847.05万元,比上年增加1233.24万元,增加原因:差旅费、取暖费等经费标准调整以及物价上涨因素等。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93.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9.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34.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05.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3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04.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4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51368.03万元,其中:汽车1381辆,22030.18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675.33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2016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90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3%,涉及金额5057.46万元。评价结果总体评价级别为良好及以上,被评价项目达到了预期效果。被评价项目组织机构健全,内部职责分工明确,能够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项目实施,按照预期进度执行,实施过程中各项内容均已达到相关规定及要求,实现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财务核算总体规范,年度绩效目标和各项指标总体实现。通过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促进了业务工作的有序开展,提升了预算管理水平,发挥了预警和保障作用。

  二、商品质量监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之一,该项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效能。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市工商局连续多年开展本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有效的提升了我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状况,切实改善了我市的消费环境。

  商品质量监管经费是对我市建材、家用电器、汽车配件、计算机及配件、学生用品、服装、电动自行车、塑料制品、珠宝玉石贵金属制品、纸制品等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进行抽检的检测费。总体目标:进一步强化首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北京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状况,营造首都良好的消费环境,最大限度地预防、减轻和消除不合格商品对公众产生的影响,引导企业良性发展。具体目标: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室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等16大类商品的质量抽检及风险监测工作,全年预计完成各类商品总计不少于4000组。其中,含涉及网络交易的商品不少于1000组。抽检及风险监测工作涉及商品数量完成率达到100%,对工作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进行对外发布或进行消费教育提示。全年通过北京市工商局官网向社会发布不合格商品信息不少于30次。

  项目预算批复资金1880万元于2016年2月到位,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实际支付1861.33万元,结余资金18.67万元,项目预算执行率99.01%。

  该项目项目绩效目标比较明确,组织机构健全,内部职责分工明确,能够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规定开展本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项目承检机构严格按照《北京市工商局商品质量监管经费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检验单位进行选择,完成质量较好。

  (二)评价结论

  经专家评议,2016年商品质量监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7.98分,其中,项目决策14.10分,项目管理26.02分,项目绩效47.86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细化量化不够,绩效指标的可评价程度及绩效亮点体现不足。

  2、项目抽样方案及抽样计划尚需完善,计划与实际抽样还存在差异,精准度不够。

  (四)建议

  1、科学编制项目预算,将检测费用与检测样品购置费用分开预算,并按预算明细执行。

  2、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细化项目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提高绩效指标的可评价程度。

  3、进一步细化项目的实施方案及抽样计划,注重数据分析,力求方案细化,计划精准及与预算的匹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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