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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7-08-24 10:00    来源: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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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简称市商务委)是负责本市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市商务委本级(不含口岸办)设办公室、流通规划处、总部经济发展处等23个内设机构,并设有机关党委、工会和离退休干部处,以及设在机构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2个内设机构。

  市商务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研究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提出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本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促进本市城乡市场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市商品流通和生活服务业(不含住宿业)重点设施,以及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城市商业网点、市级大型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商业体系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承担牵头协调本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提出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建议,参与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承担组织实施本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有关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组织落实中央及本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商品供应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市物流配送重点设施布局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物流园区的规划和建设。

  7、负责本市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和进出口商品配额、加工贸易合同的管理工作,协调北京地区各类进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监督进口机电产品的招标活动,指导对外贸易促进工作;负责天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相关行业指导工作。

  8、负责本市技术贸易工作,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依法颁发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件。

  9、牵头拟订本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0、协助承担本市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涉及本市的世界贸易组织有关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协助承担本市进出口公平贸易、产业损害调查及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受商务部委托,配合做好本市反垄断的相关工作。

  11、负责本市外商投资相关管理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以及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本市投资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审批以及开发区的外商投资工作;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经济合作交流。

  12、负责本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研究提出对外经济合作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与国外多双边经济、技术援助的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按权限依法核准本市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13、负责指导、协调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本领域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依法对本市食盐生产、批发和典当、棉花收购加工、成品油流通等方面的安全工作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14、负责全市商业服务业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引导、推动并组织协调商业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及“老字号”传承人才培养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除市商务委本级外,纳入市商务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还有12家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具体是: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北京市商务执法监察大队,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教育中心(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应急储备保障中心,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信息中心,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商务举报投诉中心,《时代经贸》杂志社,北京市流通经济研究中心(北京商业信息咨询中心)及世界贸易网点联盟北京中心。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25970.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4584.1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95.5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291.07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90042.6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46%;事业收入3130.9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6%;经营收入176.2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6%;其他收入1234.2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42%。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8867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36.3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62%;项目支出272269.5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4.32%;经营支出170.2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6%。

  2016年结余分配231.4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063.11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4260.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8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34%;教育支出5164.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交通运输支出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资源勘探信息支出7410.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3164.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06%;其他支出2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15188.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553.08万元,增长3.78%。其中:

  “商贸事务”(款)2016年度决算15188.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553.08万元,增长3.78%。主要原因:年中新增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一周年评估经费及通州区物流体系、商业体系研究经费。

  2、“教育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5164.1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549.54万元,增长11.91%。其中:

  “职业教育”(款)2016年度决算5130.0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597.92万元,增长13.19%。主要原因: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根据基础设施改造和教学配套软硬件设施提升需求增加部分项目经费保障。

  “进修及培训”(款)2016年度决算34.1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48.37万元,下降58.62%。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的工作要求,继续严格控制培训费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275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750万元。其中: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16年度决算275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750万元。主要原因:年中中央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283.5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33.73万元,下降10.6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6年度决算283.5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33.73万元,下降10.63%。主要原因:根据离退休人员实际变动情况及相关政策,年中减少离退休人员经费。

  5、“交通运输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 9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99万元。其中:

  “车辆购置税支出”(款)2016年度决算9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99万元。主要原因:年中按照相关规定,向报废更新老旧社会车辆的车主兑现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7410.7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560.75万元,增长26.68%。其中: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2016年度决算7410.7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560.75万元,增长26.68%。主要原因:年中拨付2016年度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商业部分)。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253164.5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36036.53万元,增长116.14%。其中:

  “商业流通事务”(款)2016年度决算141278.2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88128.24万元,增长165.81%。主要原因:年中拨付2016年度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及新出台的“促消费、稳增长”相关政策资金。

  “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2016年度决算56650.4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33900.41万元,增长149.01%。主要原因:年中拨付2016年度北京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及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2016年度决算55235.8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4007.88万元,增长33.98%。主要原因:年中拨付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及“惠民放心肉”资金。

  8、“其他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 20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00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6年度决算20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中拨付涉密项目资金。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5451.87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2个行政单位、11个事业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63.43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68.65万元减少5.2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决算数208.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222.30万元减少13.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的工作要求继续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相关支出;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境外展览展示等商贸促进活动以及赴境外推介京交会等方面,2016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42个、56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73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0.5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0.65万元减少0.1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的工作要求,加强公务接待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商务合作与交流、有关部门及专家工作研讨等活动。公务接待6批次,公务接待7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154.0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45.70万元增加8.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决算数53.0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53.02万元。主要原因:对国Ⅰ国Ⅱ老旧机动车进行更新,2016年更新3辆,车均购置费17.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10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45.7万元减少44.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减少,使得相关费用减少;二是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的工作要求,继续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维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2.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8.7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7.2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2.16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7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4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990.35万元,比上年增加144.04万元,增长17.02%。主要原因:差旅费、取暖费等经费标准调整以及物价上涨因素等。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市商务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35.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69.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05.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559.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69.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2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06.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1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92435.44万元,其中:汽车91辆(其中:财政拨款供养汽车70辆,非财政拨款供养汽车21辆),2330.54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市商务委对2016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1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涉及金额152829.42万元。21个评价项目中,20个“达成预期指标”,1个“基本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好”。从评价情况看,项目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定合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实际执行严格落实制度规定,财务核算总体规范;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实现,达到了既定的产出数量、质量和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从实际效果看,市商务委通过预算绩效管理保障了部门职能履行,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全市商务运行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良好发展态势。

  二、2016年节能减排产品促消费政策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为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引导商业“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引导绿色消费理念,促进节能减排,北京市自2015年11月2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为期三年的节能减排政策,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减排商品,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贴。

  2016年兑付节能减排产品促消费政策资金8.27亿元,补贴品类12个,26家定点销售企业共销售节能减排商品230余万台。

  (二)评价结论

  委托第三方机构采用案卷分析研究、实地调研、问卷调查、互联网检索等方法进行绩效评价。截至2016年底定点销售企业共销售节能减排商品230余万台,销售额达79.35亿元。根据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和市水务局提供的标准测算,年节电1.65亿度,折合标煤5.2万余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0万吨,相当于5.5万个家庭一年的用电量;节水10万余吨,相当于1000个家庭一年的用水量。引导生产企业加大了对节能商品的研发投入和北京市场节能商品的投放力度。通过对消费者购买一级、二级能效家电给予适当补贴,引导消费者绿色消费理念,践行节能环保消费模式。同时,节能减排销售企业切实有效地执行政策,真诚服务消费者,使消费者实实在在享受到政府补贴资金的实惠。第三方机构最终评定本项目的绩效评价得分为 96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应进一步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程度。

  (四)建议

  制定科学、清晰、简洁、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直接关系到资金的管理水平和效益能否得到真实、客观的反映和正确的评价。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实施绩效评价的重点,建议以本次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在以后年度进一步完善,使绩效评价工作和结果日趋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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