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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7-08-24 10:10    来源: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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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内设12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外事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宣传处、民族一处、民族二处、宗教一处、宗教二处、宗教三处、宗教四处、宗教房产落实政策办公室、行财处、人事处。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调查研究北京地区民族、宗教情况,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提出政策建议。

  3.协调推动本市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建立民族事务服务体系;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协调民族关系;协助有关部门承担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负责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组织实施表彰活动;联系少数民族人士。

  4.参与拟定本市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等专项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推动少数民族事业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承办重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等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本市民族乡村和清真食品、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发展;承担对民族乡村、清真食品行业经济发展状况的统计和综合评价监测。

  6.依法管理本市宗教事务,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负责宗教外事方面的有关工作。

  7.指导本市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协助宗教团体举办宗教院校;负责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办理宗教团体需要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8.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预算单位包括本级及下属3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北京市民族联谊会、北京市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办公室。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7145.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800.1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44.94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5621.7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2.6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225.6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32%;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952.7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4.01%。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37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3.8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9.78%;项目支出3201.7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0.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6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69.40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17.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11.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1.13%;教育支出10.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76.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5.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3711.1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4.54万元,增长0.67%。其中:

  “民族事务”(款,下同)2016年度决算3711.1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4.54万元,增长0.67%。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养老保险改革等因素影响。

  2.“教育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10.6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3.74万元,下降25.97%。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6年度决算10.6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3.74万元,下降25.97%。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培训计划。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1276.9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433.93万元,下降25.36%。其中:

  “文化”(款)2016年度决算1276.9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433.93万元,下降25.36%。主要原因: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项目根据财政评审核减部分项目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51.3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13.35万元,下降20.6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6年度决算51.3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13.35万元,下降20.62%。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变动,减少相关离退休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135.61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医疗保障”(款)2016年度决算135.61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持平。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3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32万元,增长100%。其中: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2016年度决算3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安排2016年度北京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费。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此项支出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398.45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表中不含不予公开信息。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0.24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71.09万元减少10.8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决算数19.6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22.95万元减少3.35万元。主要原因:因工作安排,1人临时取消出访;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赴美国、英国培训,赴以色列、加拿大等国家进行宗教交流等方面,2016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6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27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3.1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0.64万元减少7.5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省市民族宗教部门来京接待工作。公务接待17批次,公务接待286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37.50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数37.50万元基本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2016年未安排车辆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37.50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数37.50万元基本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车费用。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6.3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0.1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5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5.43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其中2辆已移交,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车均运行维护费2.8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69.28万元,比上年增加25.63万元,增加原因:差旅费、取暖费等经费标准调整以及物价上涨因素等。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2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0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5514.55万元,其中:汽车22辆(财政拨款供养汽车15辆,非财政资金供养汽车7辆),430.19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对2016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5%,涉及金额2606.57万元。从评价情况看,所涉及的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及相关管理规定;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和绩效分级指标设定明确合理;预算编制较为完善、细化,资金使用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财务管理规范,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监控措施;项目组织机构合理,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和各项指标总体实现,达到了既定的产出数量、质量和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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