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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7-08-24 10:00    来源: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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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于2003年经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函﹝2003﹞67号文件)批准,成立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主要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同时继续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及职业培训。学院加挂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党校,北京市政法老干部党校的牌子。

  (一)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主要职责:

  学院适应首都政法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坚持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兼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积极开展面向首都政法行业的职业与人才教育培训。

  学院坚持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依托专业和人才优势,大力开展应用性与学术性研究,提高基础研究的水平,发挥科学研究对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支撑与促进作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所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分别是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本级;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和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综合服务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6904.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161.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43.75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1436.2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5.20%;事业收入1878.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46%;其他收入1846.6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34%。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26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22.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0.55%;项目支出7438.0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9.45%。

  年末结转和结余1644.21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46.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20731.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20731.5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179.44万元,增长10.51%。其中:“职业教育”(款)2016年度决算19699.7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568.79万元,增长7.96%。主要原因:追加了大兴改扩建工程项目经费等。

  “进修及培训”(款)2016年度决算1031.8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610.65万元,增长59.18%。主要原因:追加了首都政法综合网年度运维项目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115.3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1.75万元,减少1.52%。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6年度决算115.3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1.75万元,减少1.52%。主要原因: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此项支出。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5384.14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费支出、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的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6.04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25.45万元减少39.4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资金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0.8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9.33万元减少8.45万元。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规定,我院的业务招待费都在本院食堂就餐。加强了制度建设,有效控制了公务接待费的使用。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联合办学等项费用,公务接待9批次,公务接待10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85.1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16.12万元减少30.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6年初0万元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根据公车改革要求,2016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85.1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16.12万元减少30.96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要求,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4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1.2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0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92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3.5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属于该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32.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62.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9.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32.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32.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30793.76万元,其中:汽车24辆,578.09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6台(套),954.62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对2016年度部门项目支出采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评价的方式进行评价,评价项目6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2%,涉及金额2071.55万元,总体评价结果较好,评价得分集中在85分至95分之间。其中:普通程序评价项目1个,2016年贯通培养物理实验室建设经费项目,得分87.98分。简易程序评价项目5个,平均得分87.66分,分别是:2016年贯通培养化学实验室建设经费项目,得分85分,2016年贯通培养生物实验室建设经费项目,得分87分;2016年贯通培养艺术实验室建设经费项目,得分89分;消防工程集成仿真实训系统项目,得分87分;首都政法综合网年度运维项目,得分90分。

  上述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合理;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业务监控有效性好,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监控措施和手段,有效防控各类财务风险;任务完成质量较高,时效性强。产出、效果完成情况较好;通过项目实施。对所支持的行业领域起到了较好的支撑和带动作用,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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