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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7-08-24 10:00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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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编制、执行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北京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8.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其他住房资金的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及财务管理;

  9.负责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资金归集、资金支付、数据管理和档案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为1个,单位名称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50210.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204.4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44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50192.0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8%;其他收入12.4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2%。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246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77.7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4.33%;项目支出27888.3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5.67%。

  2016年无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7744.76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66.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住房保障支出42466.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度决算42466.1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49525.62万元减少7059.50万元,下降14.25%。其中:“城乡社区住宅”2016年度决算42466.1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7059.50万元,下降14.25%。主要原因:一是工伤保险费率由0.5%下调至0.2%,导致全年工伤保险费用减少;二是劳派用工体制改革,相关费用减少;三是2016年本单位多措并举解决资金流动性问题,故贴息经费有所降低;四是综合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延期。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4577.76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0654.48万元,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1879.67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43.61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无此项支出。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事业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57.63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14.45万元减少56.8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决算数14.9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26.83万元减少11.87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压缩出国(境)经费;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新加坡对住房公积金立法、运作模式、资金监管、风险防范及机构设置等内容进行学习调研的支出。2016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7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14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0.1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2.00万元减少1.81万元。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压缩公务接待费用。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人员交流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提取、行政执法及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等公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公务接待3批次,17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142.4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85.62万元减少43.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142.4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85.62万元减少43.14万元,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厉行节约机制,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4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60.4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5.0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6.96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7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8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此项支出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43.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1.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82.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9.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7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2.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1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1637.59万元,其中:汽车76辆,1614.95万元;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2016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1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56%,涉及金额11742.70万元。评价结果如下:

  经管理中心各部门认真自我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及专家工作认定审核,最终评价优秀的项目10个,良好的项目1个。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合理;项目业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完善,业务监控较有效;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监控措施和手段,有效防控各类财务风险。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管理中心对公众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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