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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震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7-08-24 10:00    来源:北京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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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地震局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由中国地震局和北京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正局级机构,实行中国地震局与北京市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地震局为独立核算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汇编户数为1个。下辖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发展与财务处、监测预报处、科学技术处(政策法规处、信息管理处、外事办公室)、震害防御处(抗震设防管理办公室)、应急救援处、纪检监察审计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离退休干部管理处10个管理部门,北京市地震灾害防御中心、北京市地震预测研究中心、北京市地震监测与信息中心、北京市防震减灾宣教中心、北京市地震应急保障中心5个直属事业单位及8个有人值守的综合观测台站。在全市区域内布设有265个强震台、18个测震台和38个前兆台。

  本局在北京地区设有的8个有人值守综合观测台站、265个无人值守强震台、18个测震台和38个前兆台,为非独立核算机构,无单独账户。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6158.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780.0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78.53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5744.5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3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3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61%;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58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2.1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7.93%;项目支出1790.3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2.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016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76.15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44.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4.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530.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7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16年度决算4.8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4.12万元,下降45.78%。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6年度决算4.8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4.12万元,下降45.78%。主要原因:我局将培训项目进行了整合归并,压缩规模,致使培训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年度决算8.6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0.61万元,增长7.5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6年度决算8.6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0.61万元,增长7.59%。主要原因:我局年中新增退休人员人数所致。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016年度决算5530.5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316.44万元,增长6.07%。其中:

  “地震事务”2016年度决算5530.5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316.44万元,增长6.07%。主要原因:决算数据中包括使用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北京市防震减灾中心建设项目尾款,此项资金不包含在年初预算中;年中为了改善台站所处的环境质量,昌平台站新增了昌平地源热泵改造项目。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792.12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支出。(4)基本建设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基础设施建等支出;(5)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支出。

第三部分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8.63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82.44万元减少43.8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决算数0.00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0.53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8.88万元减少8.35万元。主要原因:我局进一步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规模,致使2016年接待费支出大幅减少。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京内外地震系统人员业务学习、交流、检查等支出。公务接待7批次,公务接待75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38.1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73.56万元减少35.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决算数0.00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38.1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73.56万元减少35.45万元,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以及我局今年年中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一般公务用车停驶所致相应支出减少。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0.0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6.6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7.9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5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6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北京市地震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5.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4047.44万元,其中:汽车23辆,611.85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473.55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北京市地震局对2016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3个,占部门项目总数(22个)的59.09%,涉及金额1222.232万元。其中,简易程序评价项目12个,普通程序评价项目1个。评价结果:本次绩效自评共涉及13个项目,自评结果平均得分为90.04分。其中,自评得分90~100分(含90分)的项目有6个,自评得分85~90分(含85分)的项目有7个。本次部门自评确定的13个项目,绩效自评整体情况较好,预算执行率较高,产出完成情况较好,效益实现情况较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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