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市属文化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文化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出资人职责。
2.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3.承担监督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4.指导推进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文化资产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负责建立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或负责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考核、任免、奖惩。
6.指导督促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出资人的角度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7.指导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建立文化技术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高新技术的运用;负责推进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文化科技创新,促进文化与科技、教育、体育、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8.建立健全本市国有文化投融资体系,引导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面向资本市场融资,促进文化和资本市场对接;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管理文化发展相关专项资金。
9.负责协调推动本市相关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负责促进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产业发展;组织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开拓国际市场,推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决算单位由1家行政单位和2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构成,具体名称如下:
1.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行政单位)
2.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展示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信息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345571.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6159.3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9411.80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306159.3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4192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5.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56%;项目支出340015.3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44%。
2015年年末结转和结余3650.33万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920.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3.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1916.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998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3.86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26.28万元,下降87.19%。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5年度决算3.86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26.28万元,下降87.19%。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341916.9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216355.96万元,增长172.31%。其中:
“文化”(款)2015年度决算8098.9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562.31万元,增长7.46%。主要原因:上年度结转项目“2014年度北京文化惠民卡”和“北京市文化经济政策汇集梳理及政策服务平台规划建设方案研究”等项目在本年度继续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15年度决算333817.9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215793.65万元,增长182.84%。主要原因:本年度追加下达“文投集团注册资本金”、“增加演艺集团注册资本金”、“北京新媒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2015年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第三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等大额支出项目。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905.48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856.35万元、奖金69.3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35.48万元、绩效工资15.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95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35.53万元、印刷费0.30万元、水费1.89万元、电费47.37万元、邮电费11.59万元、取暖费18.84万元、物业管理费56.09万元、差旅费3.49万元、维修(护)费3.17万元、会议费6.35万元、培训费2.78万元、劳务费11.60万元、工会经费20.44万元、福利费14.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74万元、其他交通费15.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1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41.7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34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0.49万元等。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单位名称: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加油 | 公务用车维修 | 公务用车保险 | 其他 | |||||
2015年预算 | 96.62 | 60.00 | 1.82 | 0.00 | 34.80 | 18.44 | 5.92 | 5.92 | 4.52 |
2015年决算 | 92.28 | 59.55 | 0.00 | 0.00 | 32.74 | 17.51 | 5.58 | 5.88 | 3.77 |
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和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2.28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6.62万元减少4.3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决算数59.5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60.00万元减少0.45万元。主要原因:压缩出国经费开支。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举办“北京文化庙会台北之旅”活动、举办“京台文创展”、参加市政府米兰世博会期间举办的“北京周”活动等方面,2015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4个、34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1.75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年初预算数1.82万元,我部门2015年未安排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32.7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34.80万元减少2.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32.7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34.80万元减少2.06万元,主要原因:车辆使用管理更加规范以及公车改革后车辆封存等。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7.5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5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8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77万元。2015年实有公务用车1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73万元。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51.54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24.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07.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34.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9.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5883.72万元,其中:汽车12辆,201.99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的设备5台(套),2461.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