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京政发〔2002〕2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整为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56号),设立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是负责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市城管执法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依法开展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的相关工作。
2.组织起草本市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促检查;负责向市、区县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反映问题、通报情况。
4.依法集中行使市政府决定赋予的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跨区域、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工作。
5.负责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监督考核工作。
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辖属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宣传教育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科技信息中心3个单位。
二、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15112.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978.2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3.72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4957.6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6%;其他收入2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4%。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01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95.8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5.64%;项目支出7618.1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4.36%。
2015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098.10万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00.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493.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0.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2.51%;城乡社区支出13106.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93.6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493.5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1.4万元,下降0.28%。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5年度决算493.5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1.4万元,下降0.28%。主要原因: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城管执法系统教育训练培训和市局机关人员培训,单位按照计划开展相关业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49.43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40.64万元,增长462.3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5年度决算49.43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40.64万元,增长462.34%。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增加至6人,以及退休人员经费调整等致使统发经费相应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350.9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12.18万元,下降3.35%。其中:
“医疗保障”(款)2015年度决算350.9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12.18万元,下降3.35%。主要原因:人员正常增减变化致使每月医疗保险缴费不确定所致。
4.“城乡社区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13106.9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928.24万元,增长7.62%。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5年度决算13106.9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928.24万元,增长7.62%。主要原因:编制内人员变化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以及追加安排人员及改革性补贴等基本支出预算。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资金支出。
五、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395.78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单位名称: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加油 | 公务用车维修 | 公务用车保险 | 其他 | |||||
2015年预算 | 335.60 | 59.60 | 12.00 | 0.00 | 264.00 | 139.92 | 44.88 | 44.88 | 34.32 |
2015年决算 | 183.52 | 1.46 | 0.20 | 0.00 | 181.87 | 68.64 | 63.05 | 34.19 | 15.99 |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83.52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35.60万元减少152.0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决算数1.46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59.6万元减少58.14万元。主要原因:根据2015年城管执法工作安排调整因公出国(境)经费49.6万元。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主要用于城市风险管理与领导力提升专题培训,参加外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培训团组1个,累计1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1.46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决算数0.2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12万元减少11.8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交流接待。2015年公务接待2批次,共2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181.87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264万元减少82.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决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181.87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264万元减少82.13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我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封存公务用车34辆,核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43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68.6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63.0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4.1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5.99万元。2015年实有公务用车8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27万元。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239.1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07.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2.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45.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04.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3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71.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0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7175.98万元,其中:汽车80辆,2439.07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的设备1套,241.74万元。
四、大额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资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