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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信息

日期:2016-08-25 10:42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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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统计局是负责本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其部门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地方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区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区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区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旅游、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负责组织各区县、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各区县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依法协管区县政府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导本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统计教育和培训,负责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监督管理区县政府统计部门由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10.负责拟订本市统计信息工程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并管理本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市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库,组织制定各区县、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区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市政府和国家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需填写本部门所属单位家数及具体单位名称)

  北京市统计局部门决算单位包括:局本级及所属1个行政执法单位、13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即:北京市统计局本级、北京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大队、北京市商业经济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计算中心、北京市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北京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北京市统计应用研究所、北京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北京市统计局宣传中心、北京市经济社会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资料管理中心、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北京市统计调查能力建设中心。

  二、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29830.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774.3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79.7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76.22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6714.0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2.84%;事业收入1280.0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45%;其他收入780.2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71%。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076.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21.0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6.22%;项目支出11855.0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3.78%。

  2015年结余分配3.7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50.49万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92.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43.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85%;教育支出581.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2.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5.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22043.9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056.31万元,增长5.03%。其中:

  “统计信息事务”(款,下同)2015年度决算22043.9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056.31万元,增长5.03%。主要原因是落实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政策影响,相应增加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581.1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69.02万元,下降10.62%。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5年度决算581.1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69.02万元,下降10.62%。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预算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1572.5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224.62万元,增长16.6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5年度决算1559.86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211.93万元,增长15.72%。主要原因:落实离退休人员补贴调整政策,相应增加支出。

  “抚恤”(款)2015年度决算12.6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2.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病故人员抚恤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895.3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8.21万元,下降0.91%。其中:

  “医疗保障”(款)2015年度决算895.3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8.21万元,下降0.91%。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4478.33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单位名称:北京市统计局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加油

公务用车维修

公务用车保险

其他

2015年预算

449.44

8.93

21.47

0

419.04

195.18

65.02

67.06

91.78

2015年决算

235.93

8.12

0.93

0

226.87

50

52.1

43.71

81.06

  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和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统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1个行政单位、1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35.93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49.44万元减少213.5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决算数8.1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8.93万元减少0.81万元。与预算基本持平;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就业调查方法与数据分析培训、电子商务领域国际会议并进行统计工作交流等方面,2015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参团2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4.06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决算数0.93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21.47万元减少20.5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及我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的工作要求,加强公务接待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统计业务工作交流。公务接待15批次,公务接待229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226.87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419.04万元减少192.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5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未更新公务用车,2015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226.87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419.04万元减少192.17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公务用车改革统一要求,核减公务用车数量。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5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2.1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3.7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81.06万元。2015年末实有公务用车11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96万元。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937.74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北京市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3538.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21.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16.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6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37.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6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51577.01万元,其中:汽车120辆,2338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的设备13台(套),6669.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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