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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信息

日期:2016-08-25 10:51    来源: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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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方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订本市的具体实施办法。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市政府确定的预算收入计划指标,负责编制本市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执行情况。

  3.组织实施本市下列各税(费)种的征收和管理(不包括已明确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2002年以前已在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外资单位和个人)、车船使用税、车辆使用牌照税(外资单位和个人)、屠宰税(已停征)、资源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征收)、印花税、契税、农业税(已停征)、农业特产税(已停征)、耕地占用税,城市集体事业服务费(已停征)、文化事业建设费(2006年底停止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此外,还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4.负责本市涉及税收的重大经济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

  5.监督检查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地方税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监督检查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纳税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并对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6.组织、指导税法宣传、税收政策咨询和纳税服务工作。

  7.对全市地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负责地税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以及税务事业费工作;负责地税系统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9个,分别为: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市局本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直属税务分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干部培训中心。

  二、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75597.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3549.1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48.75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71660.5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43%;经营收入1001.6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36%;其他收入886.9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21%。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106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39.7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4.39%;项目支出45624.5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4.20%;经营支出1001.6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41%。

  2015年年末结转和结余4531.91万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847.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632.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33%;教育支出183.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0.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80.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5年度决算65632.5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242.29万元,增长1.93%。其中:

  “税收事务”2015年度决算65632.5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242.29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一是部分2014年项目结余资金在2015年支出;二是由于养老保险改革政策导致支出增长。

  2.“教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183.2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15.61万元,下降7.85%。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5年度决算183.2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15.61万元,下降7.85%。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做到少花钱、多办事;二是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度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5年度决算1550.8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234.83万元,增长17.84%。其中:

  “行政单位离退休”2015年度决算1436.5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211.64万元,增长16.08%;“抚恤”2015年度决算23.1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23.1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1480.9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144.58万元,下降8.89%。其中:

  “医疗保障”2015年度决算1480.90万元,比2015年初预算减少144.58万元,下降8.89%。主要原因:预算编报与实际执行中的差异。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3222.95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单位名称: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加油

公务用车维修

公务用车保险

其他

2015年预算

904.23 

275.00 

46.43 

0 

582.80 

308.89 

   99.07

99.07 

 75.77

2015年决算

   545.22

80.14 

   10.64

        0

  454.44

  192.49

90.49 

56.79

114.68 

  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和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所属8个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45.22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04.23万元减少359.0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决算数80.1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275.00万元减少194.86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支出,控制单位自组团组出国数量及规模;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赴外进行税源管理现代化-模式比较与制度设计等课题调研和税收风险管理、金融业务知识等培训的团组支出,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3个,16人次,其中随团12个,12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决算数10.6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46.43万元减少35.7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支出,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及外单位来我局进行税收征管相关考察和调研活动。公务接待107批次,公务接待1225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454.4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582.80万元减少128.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决算数和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454.4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582.80万元减少128.36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支出,加强了车辆的合理安排和调度。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92.4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88.8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8.4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14.68万元。2015年实有公务用车18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42万元。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530.3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68.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574.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21.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8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96.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0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94312.53万元,其中:汽车188辆,3821.58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的设备15台(套),7320.63万元。

  四、大额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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