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水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一管理本市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外调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资源中长期和年度供求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发布水资源公报;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农民安全饮水工作;负责水文管理工作。
3.负责本市供水、排水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拟订供水、排水行业的技术标准、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4.负责本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本市河道、水库、湖泊、堤防的管理与保护工作;组织水务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应急水源地管理。
6.负责本市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协调农村水务基本建设和管理。
7.承担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北京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
8.负责本市水政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务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协调部门、区县之间的水事纠纷。
9.承担本市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0.负责本市水务科技、信息化工作;组织重大水务科技项目的研发,指导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11.参与水务资金的使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有关水务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参与水价管理和改革的有关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水务局年末机构38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36个。
行政单位包括北京市水务局机关本级和首都水资源协调委员筹备工作办公室。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包括北京水利水电学校、北京市水文总站、北京市水务局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北京市水务局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水政监察大队、北京市水务局党校、北京市东水西调管理处、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永定河滞洪水库管理处、北京市水务信息管理中心、北京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北京市水库移民事务中心、北京市水务宣传中心、北京市水资源调度中心、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市水利自动化研究所、北京市水务局房屋管理中心、北京市北运河管理处、北京市永定河管理处、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北京水利医院、北京市密云水库医院、北京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水利工程供水经营核算中心、北京市十三陵水库管理处、北京市官厅水库管理处、北京市密云水库管理处、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北京市水务局幼儿园、北京市郊区水务事务中心和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276,824.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53,527.7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230.1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7,933.31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350,433.2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7.27%;事业收入57,690.4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2.72%;经营收入39,499.3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71%;其他收入5,904.7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30%。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47,51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536.8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0.73%;项目支出258,945.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7.86%;经营支出51,034.5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1.41%。
2015年结余分配11,239.5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1,931.77万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383.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2.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9%;教育支出8,520.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27.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47.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7%;节能环保支出19,303.2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80%;城乡社区支出2,585.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5%;农林水支出206,186.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3.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下同)2015年度决算212.7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212.75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下同)2015年度决算212.7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212.7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我局所属设计院“水资源安全保障重大项目规划储备(前期费)”项目资金结转本年继续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8,520.2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5,082.23万元增加3437.97万元,增长67.65%。其中:
“普通教育”(款)2015年度决算601.66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674.31万元减少72.65万元,减少10.77%。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市政府厉行节约要求,减少招待、培训和会议等公用经费开支。
“职业教育”(款)2015年度决算7,087.1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3553.70万元增加3,533.45万元,增长99.43%。主要原因:北京水利水电学校实训楼等项目结转本年继续支出;学校供暖费补助和物业费补助改革等原因。
“进修及培训”(款)2015年度决算831.3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854.21万元减少22.82万元,减少1.54%。主要原因:按照市政府要求,减少招待、培训和会议等公用经费开支等原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8,927.9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7,645.9万元增加1,282.05万元,增长16.7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5年度决算8,927.9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7,645.9万元增加1,282.05万元,增长16.77%。主要原因:落实离退休人员供暖费补助和物业费补助货币化改革政策,相应增加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1,647.7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1,779.33万元减少131.55万元,减少7.39%。其中:
“公立医院”(款)2015年度决算1,077.47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1,193.6万元减少116.13万元,减少9.73%。主要原因:本年安排部分项目由于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年末未完成支出等。
“医疗保障”(款)2015年度决算570.3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585.73万元减少15.42万元,减少2.63%。主要原因:按照社会保险缴纳规定,年底12月社保扣款只能在下月扣缴,导致未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19,303.26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18,364.38万元增加938.88万元,增长5.11%。其中:
“污染防治”(款)2015年度决算18,513.2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18,364.38万元增加148.83万元,增长0.81%。主要原因:北苑污水处理场外电源工程等上年安排项目结转本年继续支出。
“江河湖库流域治理与保护”(款)2015年度决算790.0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790.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潮白河(王各庄至牛栏山橡胶坝段)及怀河(大秦铁路桥至牛栏山橡胶坝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结转本年继续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2,585.6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2,585.60万元,增长100%。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15年度决算1,729.73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729.7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中下达本年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2015年度国债转贷还本付息项目资金,以及永定河园博湖综合治理工程(建管中心)工程等项目结转本年继续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5年度决算855.87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855.8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北京市朝阳区东坝污水处理厂外电源工程等三个外电源工程项目结转本年继续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206,186.2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167,887.93万元增加38,298.32万元,增长22.81%。其中:
“林业”(款)2015年度决算1,178.2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726.76增加451.44元,增长62.12%。主要原因:年中安排凉水河和东水西调两个单位平原造林养护经费,以及上年平原造林养护项目本年继续支出。
“水利”(款)2015年度决算205,008.0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167,161.17万元增加37,846.88万元,增长22.64%。主要原因:年中下达部分评审完项目资金、行政事业单位物业服务补助和取暖费补助改革、部分上年项目结转本年继续支出,如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官厅水库塌岸治理工程等工程。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495.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84,495.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15年度决算84,495.1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73,038.94万元增加11,456.24万元,增长15.69%。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15年度决算238.7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238.7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温榆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以及永定河(三家店~燕化管架桥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结转本年继续支出。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5年度决算72,416.37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73,038.94万元减少622.57万元,减少0.85%。主要原因:污水处理服务费由于统计审核原因跨年结算支付。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5年度决算11,840.03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1,840.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中安排基本建设项目“中心城区自备井水质改善二期工程”,部分上年项目结转本年继续支出,如“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等。
五、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9,354.59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单位名称:北京市水务局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加油 | 公务用车维修 | 公务用车保险 | 其他 | |||||
2015年预算 | 801.96 | 170 | 60.66 | 0.00 | 571.30 | 287.81 | 102.41 | 98.91 | 82.17 |
2015年决算 | 577.63 | 78.69 | 38.50 | 0.00 | 460.44 | 180.51 | 137.72 | 86.11 | 56.10 |
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和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水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所属2个行政单位、26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77.63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801.96万元减少224.3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决算数78.6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170万元减少91.31万元。主要原因:市水务局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松懈,主动减少一般考察性、调研性出国团组数、压缩团组出访时间,减少出访人数;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德国科隆参加第6届“城市雨洪管理的挑战”研讨会、赴丹麦荷兰讨论水务技术合作研讨、赴印尼参加水务博览会、赴以色列和匈牙利就海水淡化和农业高效用水河湖生态治理等调研、赴法国荷兰参加“水、大城市和全球化变化”国际会议、参加城市风险管理与领导力提升专题境外培训等方面,2015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7个、24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28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决算数38.5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60.66万元减少22.1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继续落实市委、市政府《2013年北京市市级部门厉行勤俭节约、加强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主动减少非必要的公务接待活动次数、缩减公务接待规模和人数。2015年公务接待费各单位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工作检查接待、外省市水利单位来京交流考察接待、相关单位水务工作交流接待、水务项目考察调研等。公务接待614批次,公务接待8458人次,人均接待经费45.52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460.4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571.30万元减少110.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决算数零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460.4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571.30万元减少110.86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会议、考察、外访等一般性公务活动,全面推广视频会议方式,减少公务出行次数,优化统筹公务出行,减少公务车使用频次,机关和部分参公单位实行了公务车改革,封存减少了公务用车等。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80.5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37.7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86.1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56.10万元。2015年财政性资金供养的实有公务车204辆,比2014年减少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26万元,比2014年车均运行维护费较少0.54万元。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768.8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北京市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0.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21.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51.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1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11.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7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702,326.28万元,其中:汽车675辆,16,434.94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的设备23台(套),18,182.11万元,主要有锅炉、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16排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全自动水面保洁船、大屏幕显示单元等设备和水工建筑物渗流监测系统等自动成套控制系统。
四、大额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本年本单位无此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