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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信息

日期:2016-08-25 11:13    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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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3.监测分析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的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产业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4.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和上报本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方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重点领域和促进政策。

  5.指导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组织实施国家及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相关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6.拟订本市高技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和新兴产业中重点领域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配套政策及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7.承担振兴本市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及本市重点工程建设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8.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9.指导和促进本市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10.指导和协调本市工业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促进工业产业基地建设;负责镇村产业生产集中地(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建设;指导镇村产业发展。

  11.统筹推进本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信息化和经济领域信息化的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协调本市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和管理;促进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参与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部门专用通信网;负责与国家通信主干网、军工部门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方面的协调工作。

  13.承担本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北京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14.负责本市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对无线电频率资源和无线电台(网)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负责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审核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15.组织协调北京地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重大事项,保障军工核心能力建设,推进军民结合;协调推进本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

  16.开展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

  17.负责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组织相关人才培训。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9.2011年,新设对外交流合作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方面的国内外交流合作、招商引资和对口支援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决算单位19个,包括: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北京市工业系统人才开发中心、北京市工业系统劳动力资源交流中心、北京市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老干部服务中心、北京市政务信息安全应急处置中心、北京市乡镇企业局农民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北京市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北京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促进中心、北京市国防科技工业事务中心、北京市信息化项目评审中心、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中心、北京市产业经济研究中心、北京市民卡管理中心、北京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北京市政务网络管理中心、北京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二、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570,652.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7,563.9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26.2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62,962.59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404,147.2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16%;事业收入2,478.4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61%;经营收入135.3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3 %;其他收入802.9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0%。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95,18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38.7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78%;项目支出380,215.8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6.21%;经营支出35.2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1%。

  2015年结余分配503.2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4,959.77万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044.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25.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2%;国防支出40.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教育支出104.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科学技术支出73,868.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9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8.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8.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6%;节能环保支出22,098.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6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73,116.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0.0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354.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7%;其他支出1,030.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2,425.53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2,425.53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5年度决算2,425.53万元,年初未安排此预算。主要原因:新增市政务服务中心数据中心基建项目。

  2.“国防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40.0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0.29万元,增长0.73%。其中:

  “其他国防支出”(款)2015年度决算40.0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0.29万元,增长0.73%。主要原因:结转使用上年项目资金,项目内容涉密。

  3.“教育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104.4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25.38万元,下降19.55%。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5年度决算104.4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25.38万元,下降19.55%。主要原因:按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培训费的规定,规范了培训费的支出范围,减少了培训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73,868.6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96,883.35万元,下降56.74%。其中:

  “应用研究”(款)2015年度决算2,872.00万元,年初无此预算。主要原因:新增涉密项目。

  “技术研究与开发”(款)2015年度决算1,100.0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800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新增涉密项目。

  “科技重大专项”(款)2015年度决算42,196.6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108,255.40万元,下降71.95%。主要原因:年初预算资金包括上年结转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地方配套资金。其中,2014结转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中央补助资金因项目承担单位发生变化未执行,资金已退回。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5年度决算27,700.0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7,700万元,增长38.50%。主要原因:新增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统筹项目。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2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文化”(款)2015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工艺美术保护资金专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4,198.5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93.21万元,增长4.82%。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15年度决算2,186.3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0.58万元,下降0.03%。主要原因:二级事业单位北京市政务网络管理中心压缩2015年北京市医保网网络服务及管理专项经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5年度决算1,997.2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93.78万元,增长10.74%。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增加。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5年度决算15.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工伤生育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608.0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5.03万元,下降0.82%。其中:

  “医疗保障”(款)2015年度决算608.0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5.03万元,下降0.82%。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减变动。

  8.“节能环保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22,098.0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2,098.00万元,增长120.98%。其中:

  “污染防治”(款)2015年度决算10,350.00万元,年初无此预算。主要原因:新增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补助项目。

  “能源节约利用”(款)2015年度决算10,398.0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398万元,增长3.98%。主要原因:新增中央节能产品推广信息核查项目。

  “污染减排”(款)2015年度决算1,350.00万元,主要原因:新增市属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补助项目。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273,116.07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97,959.92万元,增长55.93%。其中:

  “制造业”(款)2015年度决算35,315.93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35,238.45万元,增长45480.7%。主要原因:新增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央专项和2015年第二批工业转型升级专项,用于补助我市获中央批复立项的智能制造项目以及工业转型升级强基工程。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2015年度决算165,004.9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37,629.33万元,增长29.54%。主要原因:新增工业发展项目资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统筹资金项目。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2015年度决算60,495.1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2,792.15万元,增长26.82%。主要原因:新增2015年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以及结转使用上年结余。

  “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2015年度决算12,300.00万元,年初无此预算。主要原因:新增2015年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统筹资金支持项目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12,354.00万元,与2015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商业流通事务”(款)2015年度决算12,354.00万元,与2015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新增中关村现代服务业项目。

  11.“其他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1,030.73万元,与2015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5年度决算1,030.73万元,与2015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北京市800兆无线政务网通信保障项目。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61万元,主要用于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42.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342.6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342.61万元,增长100%。其中: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2015年度决算342.61万元,年初无此预算。主要用于800兆无线政务网运行维护新增费用。

  五、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2787.64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单位名称: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加油

公务用车维修

公务用车保险

其他

2015年预算

338.55

149.08

9.47

0

180

95.29

31.88

30.58

22.26

2015年决算

296.55

138.71

3.51

0

154.34

42.54

71.84

26.85

13.10

  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和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1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96.55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38.55万元减少42.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决算数138.7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149.08万元减少10.37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控制出国(境)费用;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对外招商引资、大型活动、培训等事项等方面,主要事项有参加汉诺威消费电子、信息及通信博览会和洽谈合作项目,进行服装纺织产业合作洽谈及品牌市场拓展,洽谈风电场项目及人才培养事宜及参加“云制造技术专题培训班”等,2015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4个、38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65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决算数3.51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3.51万元。2015年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9.47万元减少5.96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费支出范围。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来我市进行招商、对口支援合作、京津冀产业交流合作等相关事项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国内公务接待70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154.3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180万元减少25.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决算数0万元,与年初预算批复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154.3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180万元减少25.66万元,主要原因:受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相关支出以及政府公车改革的影响,导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下降。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42.5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71.8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6.8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3.10万元。2015年实有公务用车6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53万元。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986.22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39.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0.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8.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180.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14.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6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7.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38346.92万元,其中:汽车81辆,原值2061.36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的设备5台(套),原值3167.71万元。

  四、大额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一)2015年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情况的说明

  1.2015年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政策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改善中小企业外部经营环境和融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2005年,我市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资金规模5亿元,其中市经信委负责3亿元、市财政局和市商务委各负责1亿元。2015年,资金规模7.1亿元,其中市经信委6.15亿元、市商务委0.95亿元。中小资金重点用于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普遍性问题,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支持提供技术支撑、融资担保等公共服务以及创业孵化空间的服务体系建设,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现代服务业、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能源资源消耗水平低的产业,促进具有品牌价值和特色商贸流通领域中小企业发展,通过财政资金支持,鼓励和引导各级政府、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等多方面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项资金按照公开征集、多方审查、专业评审、集体决策、严格验收、强调绩效的原则开展项目组织与决策等管理工作。

  2.2015年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重点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71000万元,年末决算金额71615.45万元。具体如下:

  2015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部分)规模为61,500万元,年末决算金额为62,115.45万元。其中:财政局年初预算资金47,703万元,年中新增加下拨资金13,797万元,使用2015年初下达预算调整资金82.3万元,使用历史结余资金588.15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用于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2015年增资支出30,000万元;中小企业创新融资项目支出18704万元;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支出9766万元;中小产业项目支出2,663万元;其他项目支出982.45万元。

  2015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商业部分)规模为9500万元,年末决算金额为9500万元。其中,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项目支出1800万元,支持发展规范化清真食品专柜和清真特色餐厅;促进商业品牌与特色商业发展项目支出454万元;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提高保障能力和水平项目支出1042万元;设立北京市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基金出资6204万元。

  3.2015年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效果

  (1)支持中小企业公共领域资金比例大幅提高。2015年,我市资金重点向支持公共服务体系倾斜,全年支持公共领域和环境建设比例大幅提高,占比达到88%,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

  (2)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我委不断创新融资产品、创新服务模式、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探索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途径,取得了较好效果。2015年发行了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贴息、集合票据贴息、融资租赁贴息及私募债贴息等多种融资产品。2015年,共发行创新融资金额88.24亿元,涉及企业623家。其中,集合信托融资额55.81亿元,参与企业431家;集合票据2.4亿,参与企业4家;融资租赁21.73亿元,参与企业182家;私募债8.30亿,参与企业6家。

  (3)搭建平台和基地,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环境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基地建设,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环境。2015年,支持公共服务平台与创业基地建设项目45个,支持资金9,766万元,共带动社会投资47,581万元。2015年支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35个,小企业基地目10个,项目完成后,预计将新增及改造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面积71,700平方米;预计新增中小微企业创业及服务面积66,089平方米,可为445家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服务空间。

  (4)聚焦高精尖领域,推动科技创新

  2015年,我委以发展高精尖产业为着力点,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聚焦新兴领域、高端环节和创新业态,培育新的增长点,加快构建我市高精尖经济结构。重点支持中小企业重点产业发展,切实促进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重点推动中小企业开展高精尖产业专业化配套、技术改造等重点项目。2015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产业项目17项,支持金额2663万元,拉动投资4亿元,达产后实现销售收入11.6亿元,新增税金1亿元。

  (5)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提高少数民族居民生活便利度,支持清真专柜205个、清真特色餐厅104个,着力加强清真食品行业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供应能力等清真行业民生、社会问题,促进了清真餐饮业行业水平的提高。

  (6)促进商业品牌与特色商业发展。支持7家企业进行品牌提升工作,创新品牌经营管理理念和方式,提高了商业企业品牌推广意识和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增加了销售收入,带动了就业;支持4家企业的老字号创新发展项目,激发了老字号创新发展活力,通过挖掘文化内涵,改造工艺技术,优化服务环境,提升品牌形象,获得支持的企业老字号品牌影响力和整体发展水平取得了较快提高。

  (7)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提高保障能力和水平。支持企业开展商业流通领域社区商业项目,满足社区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支持生活性服务业企业新建、升级改造连锁门店46家,提高了传统生活性服务企业的服务能力,提升了企业运营管理水平;支持2家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建设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了信息化、流程化、智能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提高了服务品质和效率,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了生活性服务业企业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引领行业良性发展,增加了2000人次以上的工作岗位。

  (8)出资设立北京市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基金,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和带动各类社会资金推动生活性服务业科学发展。

2015年中小企业资金发展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主管部门

项目名称 

实际支出数


 


71615.45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项目 

9766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中小企业创新融资

18704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中小产业项目

2663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其他项目(购买服务等)

982.45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2015年增资

30000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项目

1800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促进商业品牌与特色商业发展项目

454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提高保障能力和水平项目

1042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设立北京市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基金出资

6204

  (二)2015年工业发展资金和统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情况的说明

  1.2015年工业发展资金政策情况

  我市工业发展资金设立于2002年,主要用于支持本市工业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通过贷款贴息、引导性投资入股、拨款补助等方式,支持高端项目引入、现有企业改造升级、落后产能退出、培育新兴产业、创造投资环境等。从2002年至2005年,每年资金规模10亿元;2006年至2011年,每年资金规模7亿元,2012年起每年资金规模10亿元。从2010年起,为推进全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全市设立了“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统筹资金”,2011年起每年从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6亿元进入100亿统筹资金;2015年工业发展资金规模9.8亿元,安排6亿元进入统筹,剩余工业发展资金3.8亿元。

  2015年,本着公开征集、专业评审、集体决策、严格监管、强调绩效的原则开展了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明确资金投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积极组织申报、力争项目顺利下达;严格执行评审、实现项目优质筛选;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机制;积极组织项目验收与后评价工作。

  2.2015年工业发展资金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重点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工业发展资金规模9.8亿元,按照全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资金统筹要求,从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6亿元纳入统筹管理,统筹外3.8亿元为工业发展资金。

  统筹资金中,国家重大科技专项(02专项)配套资金支出9,321万元;用于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出资12,000万元;用于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出资35,186万元;股权投资项目代持管理费支出3,493万元。

  统筹外3.8亿元工业发展资金,年末决算金额3.75亿元。用于高精尖产业投资基金出资25,240万元;重点产业项目支出11130万元;工艺美术保护专项支出80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330万元。

  3.2015年工业发展资金使用效果

  (1)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着力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通过政策和资金引导,加快调整非首都核心功能,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围绕国家战略需求,聚焦新兴领域、高端环节和创新业态,以发展高精尖产业为着力点,培育新的增长点,促进传统产业提效升级,加快构建我市高精尖经济结构,形成以高精尖产业为核心的新型产业体系。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为牵引,引导和带动社会各类资金向我市高精尖产业汇聚,支持了展讯、拜耳医药等一批高精尖项目,支持高精尖项目占比达到90%以上。

  (2)推进内涵式发展,继续支持技术改造项目

  充分发挥技术改造“投资省、周期短、见效快、污染少、消耗低、用地集约”等特点,支持了一批技术改造重点项目。2015年,支持技术改造项目资金占产业项目的56%。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有效缓解了自然资源对北京产业发展的约束,进一步推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我市进一步鼓励企业利用新型环保技术进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努力建设低碳工业,发展循环经济。

  (3)发扬传统文化精神,繁荣工艺美术市场

  2015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北京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项目,其中工业发展资金800万元。通过工美资金历年的不断投入,我市工艺美术行业取得了跨越式发展,传统技艺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大师级领军人才富集,一批知名企业和品牌涌现。

  (4)优化资金支持方式,发挥资金杠杆作用

  转变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加强市场运作水平,促进财政资金的循环使用,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共同推进高精尖产业发展。采用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的方式,将政府政策目标与产业发展的市场化运作相结合。通过基金市场化的运作,创新财政资金的支持方式,切实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为牵引,激发资本活力,增加股权投资资本供给,改善产业融资环境,引导和带动社会各类资金向我市高精尖产业汇聚。2015年,共安排股权投资或共享知识产权21,321万元;设立基金60,426万元;支持产业项目贴息资金2,335万元,切实发挥工发资金贷款贴息“四两拨千斤”的投资引导作用。

2015年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统筹项目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主管部门

项目名称

实际支出数 

支持方式


合  计 


60000


1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发展基金

12000  

股权投资 

2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02专项)配套资金

9321 

股权投资/共享知识产权        

3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股权投资项目代持管理费 

3493 

拨款

4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   

35186 

基金

2015年工业发展资金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主管部门 

项目名称

实际支出数 


合   计


37500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高精尖基金项目

25240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点产业项目

11130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工艺美术专项

800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其他(购买服务等)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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