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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信息

日期:2016-08-25 10:01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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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编制、执行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北京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挂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对北京市单位住房资金、住房补贴、公共维修资金、商品房维修资金的缴交、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为1个,单位名称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44699.9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685.0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90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44682.3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其他收入2.6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440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03.3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9.74%;项目支出31197.1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0.26%;2015年无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299.37万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资金支出。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82.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44682.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2015年度决算44400.53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785.99万元,增长4.19%。其中:“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5年度决算44400.53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785.99万元,增长4.19%。主要原因是:落实职工物业服务补贴及采暖补贴货币化改革和养老保险改革。

  五、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3203.39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8963.32万元,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1747.43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92.63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单位名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加油

公务用车维修

公务用车保险

其他

2015年预算

284.62

60.00

9.00

0

215.62

100.03

54.47

37.47

23.65

2015年决算

187.16

14.45

0.28

0

172.43

60.00

61.78

29.24

21.40

  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和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87.16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84.62万元减少97.4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决算数14.4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60万元减少45.5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压缩出国(境)经费。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及公共住房金融制度培训、住房贷款证券化培训以及执行贷后检查组培训等,2015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13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1.11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决算数0.2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9万元减少8.72万元。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机制,压缩公务接待费用。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我单位进行学习调研,2015年公务接待2批次,23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172.43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215.62万元减少43.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172.43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减少43.1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支出,对车辆保持最低限度的维修,控制车辆燃油使用,车辆保险费连年下降。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6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61.7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9.2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1.40万元。2015年实有公务用车7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27万元。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2.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59.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3.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4.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1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2028.62万元,其中:汽车76辆,1614.95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524.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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