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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2015年度部门决算信息

日期:2016-08-25 10:31    来源: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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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2005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财政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在文化体制改革综合性试点地区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4〕24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关于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强文化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05〕2号),组建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简称市文化执法总队),挂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牌子(简称“扫黄打非”办),设立北京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北京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市文化执法总队(市“扫黄打非”办)是负责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

  主要职责:(1)组织起草本市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2)负责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3)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由省级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职责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责。(4)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对文物市场中违法违章购销文物行为的行政处罚职责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责。(5)负责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6)负责指导、监督区(县)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7)承办市政府及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8)下属单位主要职责。信息中心:承担文化市场执法公用信息平台和网络系统的建设、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文化市场执法相关信息的采集、汇总、处理等工作。举报中心:承担文化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的接转工作,承担有关投诉举报和案件处理情况的跟踪、汇总、分析等工作。宣传中心:承担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宣传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联系相关新闻媒体单位,组织策划“扫黄打非”和文化执法方面的大案、要案和重点问题的新闻报道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包括:执法总队本级(行政)、执法总队信息中心、执法总队举报中心、执法总队宣传中心共4家单位。

  二、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5735.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50.4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85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5338.6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111.7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05%。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93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1.7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5.92%;项目支出2177.0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4.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5年结余分配0.0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96.66万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9.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73.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698.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6.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73.9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20.5万元,下降21.71%。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5年度决算73.9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20.5万元,下降21.71%。主要原因:是总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压缩会议培训费支出,2015年中小型培训地点均安排在总队会议室,减少了培训费用。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5年度决算4698.7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295.4万元,下降5.91%。其中:

  “文化”2015年度决算4698.7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295.4万元,下降5.91%。主要原因是总队2015年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大案要案数量减少,导致办案类经费支出下降。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15年度决算116.6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49.65万元,增长74.15%。其中: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5年度决算116.6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49.65万元,增长74.15%。主要原因是2015年新增退休人员7人。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决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761.71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单位名称: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加油

公务用车维修

公务用车保险

其他

2015年预算

126.8 

19.03 

3.97 

0 

103.8 

 35.29

 35.38

 12.38

 20.75

2015年决算

 102.65

 5.91

 0

 0

 96.74

 33.32

 37.11

 10.78

 15.53

  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和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02.65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26.8万元减少24.1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决算数5.9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19.03万元减少13.12万元。主要原因:总队没有外事审批权,不能自己组团,只能参加其他部门的团组。2015年组织因公出国(境)4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1.48万元。主要用于赴香港、新加坡参加书展、培训等。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3.97万元减少3.97万元。主要原因:总队2015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96.7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103.8万元减少7.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决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96.7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103.8万元减少7.06万元,主要原因:2015年全市公务用车改革,导致总队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3.3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7.1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7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5.53万元。2015年实有公务用车3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3.02万元。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30.11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8.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8.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0.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5073.4万元,其中:汽车32辆,725.93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754.66万元。

  、大额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本部门2015年度决算无大额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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