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于2000年5月,现内设办公室、人事部、信息部、项目管理部、采购部、协议采购管理一部、协议采购管理二部、实物调拨管理部、行政保卫部等9个部门。
按照北京市编办《关于撤销市财政局四分局成立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函》(京编办事〔1999〕82号)批复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0〕362号)规定,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主要职能、职责是:组织招投标采购事宜;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办理实物调拨等手续及相关政府采购的资金结算业务;建立政府采购信息数据库;拟定协议采购实施方案;组织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工作;公示协议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组织对中标供应商的培训;建立协议采购综合服务平台,维护相关数据,提供统计信息;对中标供应商进行日常监督,负责收集、汇总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综合评价信息以及违约反馈意见,协助市财政局做好对中标供应商的全面考核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无下级单位。
二、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2952.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22.1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0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910.6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60%;其他收入11.5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40%。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9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5.2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4.43%;项目支出1226.6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5.57%。
2015年结余分配11.5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8.72万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1.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0.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20%;教育支出5.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5年度决算2480.66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407.04万元,增长19.63%。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5年度决算2480.66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407.04万元,增长19.63%。主要原因:2015年中心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数量及协议采购项目数量增长。
2.“教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5.9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0.29万元,下降4.63%。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5年度决算5.9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0.29万元,下降4.63%。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培训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86.3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1.31万元,增长15.0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5年度决算86.3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1.31万元,增长15.08%。主要原因:年中新增退休人员1名;退休人员工资正常增长。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88.9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14.18万元,下降13.75%。其中:
“医疗保障”2015年度决算88.9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14.18万元,下降13.75%。主要原因:医保费跨年结算。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五、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465.29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单位名称: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加油 | 公务用车维修 | 公务用车保险 | 其他 | |||||
2015年预算 | 36.52 | 4.5 | 2.32 | 0 | 29.70 | 15.74 | 5.05 | 5.05 | 3.86 |
2015年决算 | 29.68 | 0 | 1.98 | 0 | 27.70 | 6.00 | 16.77 | 4.63 | 0.30 |
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和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仅为本级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9.68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6.52万元减少6.8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4.50万元减少4.50万元。主要原因: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决算数1.9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2.32万元减少0.3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同行来京进行业务考察和交流等。公务接待32批次,公务接待541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27.7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29.70万元减少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5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27.7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29.70万元减少2.00万元,主要原因:2015年北京市公务用车改革。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6.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6.7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6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30万元。2015年实有公务用车1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77万元。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05.69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5.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230.74万元,其中:汽车10辆,269.57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大额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