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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信息

日期:2016-08-25 10:41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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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园林绿化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园林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指导和监督本市城乡绿化美化、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等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生态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

  承担管理和保护本市森林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林木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的调查评估、动态监测、统计分析等工作;指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和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依法调处林权纠纷。

  组织制定本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公园、自然保护区(本规定中自然保护区指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及湿地保护体系,下同)、风景名胜区等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古树名木保护等级标准;负责市级(含)以上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

  承担保护本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的责任;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绿地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和防治工作。

  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本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拟订森林防火规划和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扑救队伍建设;承担北京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北京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本市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

  负责本市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公园、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公园、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园、风景名胜区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

  依法负责本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

  研究提出本市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负责林果、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林木种苗等行业管理。

  拟订本市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相关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负责园林绿化信息化的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林业碳汇工作;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负责本市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承担首都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组织实施评比表彰工作。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4年纳入年度部门决算的行政事业单位33个,具体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机关、北京市林业工作总站、北京市林业种子苗木管理总站、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北京市园林绿化执法监察大队、北京市林业保护站、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北京市水源保护林试验工作站、北京市林业勘察设计院、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干部学校、北京市园林绿化宣传中心、北京市蚕业蜂业管理站、北京市林业基金管理站、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信息中心、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物资供应站、北京市林业碳汇工作办公室、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直属森林防火队、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北京市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大东流苗圃、北京市温泉苗圃、北京市黄垡苗圃、北京市蚕种场、北京市八达岭林场、北京市西山试验林场、北京市十三陵林场、北京市共青林场、北京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首都绿色文化碑林管理处、北京市天竺苗圃和北京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站。

  二、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179433.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6819.6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78.1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335.80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41321.2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4.71%;事业收入12351.3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4%;经营收入9130.3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5%;其他收入4016.7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39%。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343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05.4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3.36%;项目支出108439.8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5.6%;经营支出1485.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3%;

  2015年结余分配7458.2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8544.20万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463.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338.24万元,占本年财政支出的0.26%;科学技术支出50万元,占本年财政支出的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8.60万元,占本年财政支出的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2.18万元,占本年财政支出的0.48%;节能环保支出1401.1万元;占本年财政支出的1.09%;农林水支出112073.39万元,占本年财政支出的87.24%;援助其他地方支出10979.58万元,占本年财政支出的8.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338.2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29.45万元,下降8%。其中:

  “进修及培训支出”(款,下同)2015年度决算338.2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29.45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进一步压缩培训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50万元,与2015年年初预算一致。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5年度决算5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一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5年决算2948.6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长210.7万元,增长7.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5年决算2948.6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长210.7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调整。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2015年决算672.1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144.7万元,下降17.71%。其中:

  “医疗保障支出”(款)2015年决算672.1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144.7万元,下降17.71%。

  5、“节能环保支出”(类)2015年决算支出1401.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401.1万元,增加100%。其中:

  “天然林保护支出”(款)2015年决算支出4.9万元,比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4.9万元,增加100%。

  “风沙荒漠治理”(款)2015年度决算1396.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396.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开展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

  6、“农林水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112073.3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44082.03万元,增长64.83%。其中:

  “农业”(款)2015年度决算78.8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78.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监控设备更新。

  “林业”(款)2015年度决算107344.67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39353.31万元,增长57.88%。主要原因:开展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

  “农业综合开发”(款)2015年度决算4650.0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46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开展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

  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10979.5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20.42万元,下降0.18%。其中:

  “农业”(款)2015年度决算10979.5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20.42万元,下降0.18%。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184.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184.46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84.46万元,增长1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5年度决算184.46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84.4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开展京津风沙源工程。

  五、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7369.74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单位名称: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加油

公务用车维修

公务用车保险

其他

2015年预算

509.35

69.10

15.25

0.00

425.00

211.35

68.15

68.15

77.35

2015年决算

459.07

67.95

6.54

0.00

384.58

153.86

123.42

64.62

42.68

  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和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所属3个行政单位、19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59.07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09.35万元减少50.2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决算数67.9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69.1万元减少1.15万元。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学习交流可持续森林经营和保护经验、学习交流森林修养和森林疗法经验、城市林业和节水集雨型绿地林地培训、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学习交流森林多功能经营技术和生物防治措施、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合作、增彩延绿科技支撑项目合作、森林资源多功能利用项目、签订森林体验教育合作项目等方面,2015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3个、3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25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决算数6.5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15.25万元减少8.71万元。主要原因: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林业技术推广、森林资源管理、林业执法与监督、林业有害生物、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等。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国内公务接待1255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15批次,国(境)外公务接待65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446.2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484.72万元减少38.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暂停一切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446.2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484.72万元减少38.43万元,主要原因:实行公开改革,部分车辆封存,减少公务用车相关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70.9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45.0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83.5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47.22万元。2015年实有公务用车14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3.05万元。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193.03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91.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08.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013.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68.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801.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12.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5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10029.31万元,其中:汽车292辆,6668.45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的设备14台(套),7189.45万元。

  四、大额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2015年我局无此项资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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