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情况
学院前身为1982年建校的北京市政法干部学校,1985年更名为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1993年、2000年原北京市法律业余大学、北京市司法学校先后并入。2003年8月,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与北京市第三人民警察学校合并组建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院校园总面积35.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设有社会法律工作系、安全防范系、应用法律系、经贸法律系、信息技术系、基础部等5系1部23个专业。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以来,学院坚持以更新教育理念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内涵、质量、特色建设,综合办学实力大幅度提升,办学优势特色不断彰显,步入北京市示范性高职院校行列。
(二)单位性质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同时接受北京市教委的业务领导,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
事业编制人员373人,在岗在编人员364人;聘用人员216人;离退休人员100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95人。
(四)主要职责
学院主要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同时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及职业培训,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高等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学院发展战略及工作思路;
2.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院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法纪教育;
3.紧紧围绕学院发展目标推进各项工作,切实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制度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
4.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教风学风校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精心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5.充分发挥人才集聚优势,提升科研水平,强化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能力,加强产学研结合,密切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关系,推进学院科学发展;
6.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18533.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308.24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2197.55万元;其他资金412.63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615.39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14331.6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7.33%,项目支出预算4202.1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2.67%。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5年项目经费预算为3586.75万元。主要用于学院大兴校区搬入后的实训室建设、高职学生培养、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学生助学金和学院履行职能所需的正常运转费用以及党校办班、首都政法网综治网安全系统建设及运维费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