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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2011年市级决算的报告

日期:2012-07-30 09:22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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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6日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杨晓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北京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目前,2011年北京市财政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北京市2011年市级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1年市级决算情况

  2011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我们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在中共北京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提高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保障能力,进一步创新财政管理机制,圆满完成了市第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收支任务。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初步审查,为编制决算草案打下了良好基础。市审计部门按照有关法规对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提出整改意见,为完成决算工作起到重要的监督作用。财政部门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方针,核实基础数字,做好对账衔接,为编制好决算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

  2011年决算草案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相比较,年度净结余资金有所增加。主要是本市积极争取中央对首都城市发展和履行服务职责的支持,以及主动反映落实中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北京造成的减收影响,财政部相应增加了补助性收入,减少了本市的企业所得税上解支出。

  下面根据《预算法》的要求,重点报告2011年市级决算情况。

  (一)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1年市级财政总收入2516.9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44.4亿元,完成预算的115.6%;中央返还及补助收入205.4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转使用收入50.0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1.2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54亿元;区县上解收入220.0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收入9.0亿元;上年预安排资金6.5亿元;调入资金0.1亿元;上年结余26.3亿元。

  市级财政总支出2483.8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422.9亿元(含市追加区县支出),完成预算的113.4%;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79.8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结转下年使用71.4亿元;划转水利建设基金23.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支出54亿元;上解中央支出71.3亿元;区县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497.4亿元;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15.0亿元;预安排资金支出6.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9亿元。

  市级财政收支相抵,结余33.1亿元。

  市级预算超收增加的财力,按照《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和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要求,除依法增加相应支出、安排政策性返还及专款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交通拥堵等重点项目支出外,其余转入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具体安排使用情况已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并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做了报告。

  1.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主要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1)增值税127.7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7.8%,完成预算的100.9%。超预算主要是受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以及物价上涨的影响,增值税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

  (2)营业税548.0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33.3%,完成预算的114.0%。超预算主要是银行贷款利率提高带动利息收入及中间业务收入较快增长,使得金融业税收贡献突出;同时,信息传输、租赁与商务服务等新兴行业发展较快,也促进了营业税收入的增长。

  (3)企业所得税388.6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23.6%,完成预算的122.7%。超预算主要是首都经济发展质量、发展环境得到改善,企业利润增加,带动企业所得税较快增长。

  (4)个人所得税272.9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16.6%,完成预算的116.8%。超预算主要是就业形势向好,城乡居民收入增加,工资薪金、财产转让等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较快。

  (5)契税136.2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8.3%,完成预算的101.4%。超预算主要是上调二手房交易最低指导价格,使得据此征收的契税相应有所增加。

  (6)土地增值税61.2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3.7%,完成预算的130.0%。超预算主要是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提高,带动收入相应增加。

  (7)非税收入69.1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4.2%,完成预算的129.4%。超预算主要是规范预算外收入管理,从2011年起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不含高中以上教育收费等)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促使非税收入较大幅度增长。

  2.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按照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1年预算,市级各部门认真组织执行,总体上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部分支出科目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需要,年初安排的预备费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转列相关科目;二是一些科目年初按预计数安排预算,执行中据实结算拨付资金;三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市级财政超收收入增加了教育等法定支出和部分重点项目支出。

  主要支出项目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8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6%,完成预算的105.0%。超预算主要是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要求,增加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支出;同时,加大投入用于举办数字世界亚洲博览会等项目。其中: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定支出3.0亿元,完成预算的115.6%。

  (2)公共安全及国防支出99.9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0%,完成预算的116.2%。超预算主要是使用超收收入增加了缓解交通拥堵等相关支出。

  (3)教育支出241.2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7.0%,完成预算的117.0%。超预算主要是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法定增长要求,加大教育投入,主要用于促进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国家高等职业院校骨干校建设,以及化解市属高校基本建设贷款债务等。其中:教育法定支出211.6亿元,完成预算的113.4%。

  (4)科学技术支出140.0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9.8%,完成预算的113.1%。超预算主要是按照“国家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的法定增长要求,增加投入,用于促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创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其中:科学技术法定支出62.0亿元,完成预算的115.1%。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2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3.5%,完成预算的105.8%。超预算主要是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每年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幅度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的要求,加大支持基层和农村地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繁荣艺术创作生产等投入。其中:文化法定支出21.8亿元,完成预算的114.7%。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4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2%,完成预算的128.6%。超预算主要是增加区域锅炉及管网供热补贴、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以及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等。

  (7)医疗卫生支出75.2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3%,完成预算的118.8%。超预算主要是按照“政府卫生投入的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的要求,加大投入用于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等工作。其中:卫生法定支出53.7亿元,完成预算的115.0%。

  (8)节能环保支出49.4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3.5%,完成预算的185.4%。超预算主要是按照中央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增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亿元、新能源汽车推广2.3亿元及排水企业政策性补贴17.6亿元等项目经费。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8.5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3.4%,完成预算的122.7%。超预算主要是增加垃圾处理、五环路路面维护改造、供水企业政策性财政补贴资金等项目支出。

  (10)农林水事务支出69.6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4.9%,完成预算的109.3%。超预算主要是按照“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的要求,增加投入用于购置城市主干道防汛应急抢险设备、改造团城湖防护网等项目支出。其中:农业法定支出60.8亿元,完成预算的115.1%。

  (11)交通运输支出101.0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1%,完成预算的108.7%。超预算主要是增加公共轨道交通亏损补贴、地面公交补贴等。(2011年公共交通补贴共计投入156.9亿元,通过交通运输支出科目投入90.7亿元,其他科目等资金投入66.2亿元)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70.5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0%,完成预算的113.6%。超预算主要是增加担保再担保资本金、燃气电力补贴等。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3.9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7%,完成预算的174.6%。超预算主要是投入5.4亿元落实“扩内需、促消费”扶持政策;安排3亿元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现代服务业市级配套资金。

  上述支出中包括市对区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84.3亿元,完成预算的146.3%,超预算主要是结合财力水平,增加投入用于区县的旅游产业发展、分急救中心急救车配备、管网及供热补助、基础教育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经汇总,2011年市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64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58亿元;公务接待费0.95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11亿元(购置费0.13亿元,运行维护费5.98亿元)。2011年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129.9亿元。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1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047.4亿元,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862.4亿元,完成预算的121.0%;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7亿元;中央和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156.7亿元;划转水利建设基金23.6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846.8亿元,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569.7亿元,完成预算的90.9%;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8亿元;返还区县274.3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结转下年200.6亿元。

  1.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主要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13.7亿元,完成预算的133.7%,超预算主要是部分行业营业收入较预期有所增长,按营业收入征收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相应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8.5亿元,完成预算的115.7%,超预算主要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基数增长,带动收入相应增加。

  (3)城乡社区事务814.5亿元,完成预算的120.9%,其中:政府住房基金5.5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41.9亿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8.7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2.6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1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3.4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1.3亿元。超预算主要是受商务中心区土地出让收入规模较大等因素影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

  (4)农林水事务5.1亿元,完成预算的73.5%,其中: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0.8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4.3亿元。未完成预算主要是由于土地占用面积减少,据此征收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中的防洪费收入相应减少。

  (5)交通运输2.5亿元,完成预算的153.2%,超预算主要是受京平高速公路车流量增加等因素影响,车辆通行费收入增加。

  (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3.3亿元,完成预算的165.2%,其中: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收入0.4亿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2.9亿元。超预算主要是建筑开工面积有所增加,预缴的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相应增加。

  2.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主要支出项目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9.9亿元,完成预算的112.9%,超预算主要是增加了高清交互机顶盒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7.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0%。

  (3)城乡社区事务356.5亿元,完成预算的75.0%,其中:政府住房基金支出4.2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305.9亿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12.5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2.6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0.8亿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出10.5亿元。未完成预算,一是根据实际收入情况和相关政策,增加了返还城区的土地收入,市本级可用支出相应减少;二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下降,导致相关支出减少。

  (4)农林水事务5.0亿元,完成预算的46.2%,其中: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1.3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3.7亿元。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减少,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

  (5)交通运输1.9亿元,完成预算的118.8%,超预算主要是增加高速公路建设贷款利息支出。

  (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0.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其中,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支出0.1亿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0.8亿元。

  二、2011年预算执行效果

  2011年,财政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北京市2010年市级决算的决议,以及市第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有关精神的各项要求,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依法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不断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奠定基础。

  (一)认真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支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作用,培育高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中小企业竞争力,促进旅游、文化创意和体育产业发展。统筹100亿元支持300余个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落地,促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投入资金7.9亿元完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和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落实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推动消费升级。投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360.8亿元,增强投资支撑作用。促进“稳物价、增收入”,投入7.5亿元保障市政府重要商品储备,设立价格调节资金,全面落实农民增收行动计划,缓解物价上涨给低收入群体带来的生活压力。

  (二)积极落实惠民政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投入政府为民办实事资金293.2亿元,落实各项惠民补贴213.6亿元。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支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近200所,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质量。投入8亿元支持基层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促进首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养老保险等9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建立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保障居家养老政策有效实施。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工作,对就业困难地区加大扶持力度,2011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4.7万人,比上年增加0.1万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建立2864个社区卫生服务团队,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推动实施“药品安全百千万工程”,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投入100亿元支持成立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三)创新财政预算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完善财政收入管理工作机制。健全财政收入管理协作机制,提升对经济形势和财税政策调整的动态监控、分析预测水平。二是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推进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首次向市人代会提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1年执行和2012年预算安排情况。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扩大项目支出事前评估试点范围,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三是增强财政资金的统筹能力。强化结余资金管理,提高存量资金的统筹能力。制定《北京市市级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市级大额专项资金设立、使用、调整和退出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集成效应。四是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框架。出台北京市《关于推进本市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及《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问责办法》两个配套办法,积极推动卫生局、科委、医管局三个部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五是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将2010年政府决算细化至“款”级科目,在全国率先公开了市级“三公经费”预决算,44家市级部门公开了2010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

  三、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的工作措施

  从决算结果和审计情况来看,2011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预算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审计部门也十分中肯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综合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政预算和国库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分配机制不够健全,少数资金的安排缺乏统筹。二是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待提高,结余结转资金仍有所增加,形成一定规模的资金沉淀。三是预算执行需进一步规范,部分项目超范围支出,部分部门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制度。四是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预算项目存在申报不细化、审批不严的现象;部分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及监督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市政府及各部门对这些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将认真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进一步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和政策的统筹力度,强化结余资金和机动经费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探索项目支出定额化管理模式,扩大项目支出事前评估范围,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三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加强支出进度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四是修订部分市级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项目遴选、审核机制,认真落实好大额专项资金专题询问相关工作。五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式,做好市级大额专项资金、部门整体及重点项目的评价工作,扩大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试点范围,加强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衔接。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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