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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2012年市级决算的报告

日期:2013-07-26 00:00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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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5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杨晓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北京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目前,2012年北京市财政决算草案已经汇编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北京市2012年市级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2年市级决算情况

  2012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北京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本市认真执行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各项决议,落实市十三届人大财经委员会审查意见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创新管理机制,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各项预算收支任务。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按照常委会的要求,对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初步审查,为编制决算草案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市审计部门按照有关法规,对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提出整改意见,为完成决算工作起到了重要的监督作用。市财政部门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要求,核实分析基础数字,为编制好决算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

  (一)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2年市级公共财政总收入2896.2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804.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中央返还及补助205.3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63.1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转使用71.5亿元;区县上解237.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0亿元;上年预安排资金6.5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8.0亿元;调入资金36.3亿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0.3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15.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3.1亿元。

  市级公共财政总支出2849.9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57.8亿元(含市追加区县支出),完成预算的100.3%;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35.3亿元;上解中央支出56.1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结转下年使用99.3亿元;划转水利建设基金25.8亿元;对区县体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509.0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6亿元;上年预安排支出6.5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还本56.0亿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安排的支出0.3亿元;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2.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支出68.0亿元。

  市级公共财政收支相抵,净结余46.3亿元。

  市级公共财政预算超收增加的财力,按照《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和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要求,除依法增加相应支出、安排政策性返还资金外,其余转入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具体安排使用情况已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并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做了报告。

  2012年决算草案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相比较,年度结余资金有所增加。主要是本市积极争取中央对首都城市发展、履行服务中央职责、应对“7.21”特大自然灾害等方面的补助支持,以及主动反映落实铁路企业税收管理体制调整政策、中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北京造成的减收影响,财政部相应增加了对本市的补助性收入、减少了专项上解支出。

图一:2012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图

  1.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主要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1)增值税168.5亿元,完成预算的123.8%。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2012年第四季度起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带动增值税收入增加。

  (2)营业税590.1亿元,完成预算的97.3%。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带来政策性减收;受调控政策影响,房地产业营业税增幅下降等因素所致。

  (3)企业所得税440.5亿元,完成预算的101.6%。

  (4)个人所得税281.5亿元,完成预算的95.8%。未完成预算主要是2012年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对本市个人所得税的减收影响超出预期水平。

  (5)契税126.6亿元,完成预算的89.9%。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土地交易、楼市交易同比下降幅度较大,致使依据交易额征收的契税收入相应减少。

  (6)非税收入86.4亿元,完成预算的119.4%。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预算外收入(不含高中以上教育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策性增收,以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等一次性因素较多,带动非税收入较快增长。

图二:2012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构成图

图二:2012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构成图

    2.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按照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2年市级预算,市级各部门认真组织执行,总体上各项重点支出得到了有力保障。部分支出科目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 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实际需要,将年初安排的预备费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转列相关科目;二是一些科目年初按预计数安排预算,执行中据实结算拨付资金;三是按 照相关法律规定,市级财政超收收入增加法定支出和部分重点项目支出。
    主要支出项目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81.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8%。其中: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定支出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
    (2)公共安全及国防103.1亿元,完成预算的99.7%。
    (3)教育291.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其中:教育法定支出246.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
    (4)科学技术15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4.0%,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用于支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其中:科学技术法定支出68.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
    (5)文化体育与传媒93.6亿元,完成预算的99.3%。其中:文化法定支出23.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126.5亿元,完成预算的112.4%,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增加“7.21”特大自然灾害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模等。

    (7)医疗卫生9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5.0%,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增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改革的支出。其中:卫生法定支出74.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
    (8)节能环保6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
    (9)城乡社区事务60.4亿元,完成预算的111.0%,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增加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公共自行车系统试点设施设备购置等支出。
    (10)农林水事务78.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4%。其中:农业法定支出6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
    (11)交通运输108.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9%。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74.8亿元,完成预算的98.9%。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4.3亿元,完成预算的90.1%,未完成预算主要是2012年本市物价较为平稳,年初预算安排的5.0亿元价格调节资金中有4.7亿元未支出,调整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图三:2012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构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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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支出中包括市对区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97.0亿元,完成预算的186.3%。超预算主要是结合财力水平,增加投入用于区县平原地区造林工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农宅抗震加固、支持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经汇总,2012年市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1亿元,完成预算的9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6亿元,完成预算的85.7%,主要是本市进一步强化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审核、控制出国天数及人数,使因公出国(境)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0.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6亿元(购置费2.0亿元,运行维护费5.6亿元),完成预算的89.9%,主要是为缓解本市交通拥堵、改善大气环境,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进一步降低。2012年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144.5亿元。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2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813.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80.7亿元,完成预算的117.7%;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6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转使用5.9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194.7亿元;划转水利建设基金25.8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586.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8.6亿元,完成预算的96.8%;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支出7.7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结转下年使用4.8亿元;调出资金(偿还政府债券本金)36.0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按规定专款专用。收支相抵,结转下年使用227.4亿元。

  1.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主要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1)教育45.2亿元,完成预算的96.4%。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的影响,按营业税等税收收入计征的地方教育附加收入相应减少。

  (2)文化体育与传媒15.4亿元,完成预算的112.8%。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娱乐等相关行业经营状况较好,带动以其营业收入为计征依据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3)社会保障和就业9.4亿元,完成预算的110.2%。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因缴费基数增长,造成收入增加。

  (4)城乡社区事务484.9亿元,完成预算的121.1%。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受2012年下半年土地市场略有回暖等因素影响,土地出让收入较预期有所增加;以及由于公积金贷款量大幅增加,公积金增值收益增加。

  (5)农林水事务7.7亿元,完成预算的157.6%。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森林植被恢复费受占林用地工程增加的影响,收入增长较多。

  (6)交通运输2.4亿元,完成预算的96.3%。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受节假日期间京平高速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的政策影响,车辆通行费收入减少。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2.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0%。

  (8)其他收入12.9亿元,完成预算的92.4%。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彩票销售量下降,致使彩票公益金收入减少。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主要支出项目情况如下:

  (1)教育45.2亿元,完成预算的96.4%。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根据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完成情况,相应调减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10.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6.9亿元,完成预算的83.0%。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未完成结算审计,年内未拨付项目尾款。

  (4)城乡社区事务426.2亿元,完成预算的97.2%。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按照中央统一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至公共财政预算,用于偿还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本金,未形成支出。

  (5)农林水事务29.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

  (6)交通运输2.8亿元,完成预算的149.5%。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增加京平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及还贷资金。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6亿元,完成预算的150.0%。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按实际需求增加了资金返还。

  (8)其他支出16.4亿元,完成预算的80.9%。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彩票公益金收入减少,相应的支出安排减少。

  (三)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2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68.5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3亿元,完成预算的150.5%;上年结转使用8.2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62.3亿元,完成预算的129.1%。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相抵,结转下年使用6.2亿元。

  1.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主要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1)企业上缴利润26.4亿元,完成预算的132.2%。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受化工等部分国有企业经营效益增长的带动。

  (2)股利股息0.5亿元,完成预算的525.8%。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部分国有企业股权投资项目收益增加所致。

  (3)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4亿元,完成预算的166.9%。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由于一次性增加由公共财政预算注入的资金,以及收回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等因素。

  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主要支出项目情况如下:

  (1)资本性支出59.2亿元,完成预算的152.6%。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动用超收收入加大对京东方8代线、北汽集团等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

  (2)费用性支出2.9亿元,完成预算的35.0%。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劣势企业调整退出、农租房腾退等项目按进度拨付资金。

  二、2012年预算执行效果

  2012年,财政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各项财政政策,依法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不断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着力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为促进首都经济社会“稳中有进”和可持续发展做好资金保障。

  (一)坚持“调结构、转方式”,激发经济持续发展内在动力

  促进首都经济结构调整,统筹用好9项支持产业发展的大额专项资金共计262亿元,落实“1+6”等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惠政策,对符合文化创新发展的产品和服务予以扶持,推动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试点工作,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巩固本市投资和消费多点拉动经济增长的格局,支持开展家电下乡、以旧换新以及鼓励信用消费等主题活动,向中央争取地方债券资金,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支持在京企业健康发展,积极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落实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结构性减税政策,2012年本市累计减轻个人和企业负担202亿元,清理工商企业年检、公共租赁住房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扩大政策性担保规模,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财税环境。维护价格水平基本稳定,保障本市粮食、生活必需品、能源等储备工作,用好价格应急调节资金,保障蔬菜、水果、牛羊肉市场供应,支持整顿市场秩序。

  (二)坚持“惠民生、促和谐”,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坚持民生优先,落实政府为民办实事资金173亿元,拨付交通、油、电、气等惠民补贴234.8亿元,持续改善民生福祉。加大教育投入,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的分解任务目标,将教育资金向公办幼儿园和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以及来京务工人员子女等薄弱环节和弱势群体倾斜。加强基层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落实中央关于公共文化示范区建设、三馆免费开放等要求,拨付读书益民、电影公益放映等项目资金,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卫生事业发展,落实公立医院财政补偿、设备购置资金,支持卫生人才培养和重点学科建设,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完善社会保障政策,调整本市最低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标准,设立粮油帮困等救助资金,落实居家养老和再就业援助资金,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为缓解交通拥堵、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及热计量改造、平原地区造林工程以及PM2.5监测网络、污染物治理和清洁能源改造等重点工作做好资金保障。着力提高农民收入,落实各项农业补贴,支持沟域经济建设,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拨付“7.21”特大自然灾害抢险救灾资金43.8亿元,保障抢险救灾及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创新财政预算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完善资金筹集和分配机制,健全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收入综合管理,开展项目支出事前评估,完善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合理安排市对区县转移支付资金,提升财政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深化集中支付、公务卡等国库管理改革,加强资金运行监控,促进预算执行均衡、稳定。创新财政改革领域,认真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市级大额专项资金的专题询问,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加大绩效跟踪和结果应用力度,综合提升制度建设、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水平。加快财政信息公开步伐,加强与市人大财经委、预工委以及市政协财政预算监督小组的沟通;首次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请市人代会审议,在全国省级政府中率先公开行政经费决算,提高预决算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的工作措施

  从决算结果和审计情况看,2012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预算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审计部门也十分中肯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综合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门预算编制中存在项目申报不细化、审核标准不严的现象,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有待增强。二是年度预算资金沉淀和结余规模较大且有上升趋势,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三是个别单位的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未能按规定上缴国库,预算执行的监管机制仍需健全。四是部分支持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投向交叉重复、管理分散,财政资金分配的统筹性需要加强。

  这些问题既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也有财政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方面的原因。市政府及各部门给予了高度重视,我们将认真按照有关市人大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整改,进一步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一是加大财政资金和政策的统筹力度。强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界定,推进大额专项资金整改工作,提高产业发展资金效益。二是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提高部门基础信息和相关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完善市对区县专项转移支付提前告知制度,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的申报和审核水平;健全结余资金和机动经费使用管理机制,强化国有资源有偿使用等非税收入管理,提高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水平。三是深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式和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加强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衔接。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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