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财政 > 财政报告 > 决算报告

关于北京市2013年市级决算的报告

日期:2014-07-25 15:26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分享:
字号:        

——2014年7月23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李颖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北京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目前,2013年北京市财政决算草案已经汇编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北京市2013年市级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3年市级决算情况

  2013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注重把握首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按照稳中求进、服务大局的工作总基调,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人口资源环境矛盾凸显的复杂形势,积极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措施,有力支持经济发展、城市管理、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圆满完成全年各项预算收支任务。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按照常委会的要求,对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初步审查,为编制决算草案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市审计部门按照有关法规,对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提出整改意见,为完成决算工作起到了重要的监督作用。市财政部门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改进和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

  (一)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3069.3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98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1.4%;中央返还及补助215.9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10.6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转使用99.3亿元;区县上解270.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0亿元;上年预安排资金4.7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93.0亿元;调入资金2.6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2.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6.3亿元。

图一: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单位:亿元

图一: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数(1981.2亿元)比预算增加27.3亿元,主要是受市场预期等因素影响,契税、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种超预算完成。

  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克服宏观经济下行、产业结构调整、“营改增”试点改革等减收影响,保持了10%以上的中速稳定增长。从运行态势看,全年财政收入呈现“高位开局、逐步回落、稳中趋缓”的走势。从税种结构看,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四大主体税种发挥支撑作用,总量占比超过3/4。从产业结构看,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收入贡献率最高,占比超过八成;房地产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收入贡献居前四位,带动财政收入增长。

图二: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重点科目完成情况

单位:亿元

图二: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重点科目完成情况

  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3029.9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888.4亿元(含市对区县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完成预算的102.7%;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90.7亿元;上解中央支出63.2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结转下年使用119.2亿元;划转水利建设基金28.3亿元;对区县体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552.0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0亿元;上年预安排支出4.7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还本37.0亿元;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2.4亿元。

图三: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单位:亿元

图三: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数(1888.4亿元)比预算增加49.3亿元,主要是将市级预算超收收入增加法定支出、政策性返还等重点项目。部分支出科目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实际需要,将年初安排的预备费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转列相关科目;二是一些科目年初按预计数安排预算,执行中据实结算拨付资金;三是市级预算超收收入安排的支出。从支出投向看,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加大了对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科技创新等重点事项的投入力度,为促进首都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撑。

图四: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重点科目完成情况

单位:亿元

图四: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重点科目完成情况

  其中,2013年市对区县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44.6亿元,主要用于教育、基层文化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等方向,对促进区县落实功能定位、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三公经费”、行政经费支出看,按照中央及市委关于落实八项规定、反对浪费的各项要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行政经费管理的制度办法,有效控制了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支出水平,体现了从严从紧、勤俭办事业的要求。经汇总,2013年市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4亿元,比预算下降1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3亿元,比预算下降25.0%;公务接待费0.6亿元,比预算下降39.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亿元,比预算下降10.6%。2013年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144.5亿元,与去年相比基本持平,略有下降。

图五:2013年“三公经费”变化情况

单位:亿元

图五:2013年“三公经费”变化情况

  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相抵,净结余39.4亿元。

  市级公共财政预算超收增加财力的具体安排使用情况已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与向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情况无变化。

  2013年决算草案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3年预算预计执行情况相比较,收入增加25.6亿元,主要原因是积极争取中央对本市防治大气污染、承担中央事权等事项给予补助支持,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20.4亿元,中央返还及补助增加2.5亿元,调入资金增加2.6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转使用增加0.1亿元;支出增加25.6亿元,主要是根据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情况,按照政策规定,相应安排了对社会事业和民生等领域的支出。

图六: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图

单位:亿元

六.bmp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3年,为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地方水利建设等专项公共事业发展,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征收政府性基金收入。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069.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99.7亿元,完成预算的189.9%,超预算主要是在土地供应量增加、企业经营情况较好等因素的带动下,市级土地出让金、地方教育附加等收入有所增加;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1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转使用4.8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227.4亿元;划转水利建设基金28.3亿元。

  2013年,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原则,根据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并保证各项基金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873.0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64.6亿元,完成预算的158.3%,超预算主要是按照“以收定支”原则,收入增加的同时,相应增加本年支出;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支出4.4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结转下年使用9.5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结转下年使用196.3亿元。

  2013年决算草案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3年预算预计执行情况相比较,收入增加0.3亿元,主要是中央增加对本市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支出增加0.3亿元,主要是根据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情况,按照政策规定相应安排了支出。

  (三)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3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67.0亿元。其中,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度收入60.8亿元(包括利润收入31.5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2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1亿元),完成预算的134.3%,超预算主要是国有企业经营效益提高,按规定上缴国家的税后利润增加;上年结转使用6.2亿元。

  2013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65.1亿元(包括资本性支出62.2亿元、费用性支出2.6亿元、其他支出0.3亿元),完成预算的126.5%,超预算主要是根据收入增加情况,相应增加对汽车产业及其他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项目的支出。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结转下年使用1.9亿元。

  2013年决算草案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3年预算预计执行情况相比较,收支均无变化。

  二、2013年预算执行效果

  2013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运行情况较好,为全市“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加大城乡环境建设投入,积极缓解资源环境承载压力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统筹资金保障大气污染治理、水环境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推动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支持改善空气质量。投入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7.9亿元,加快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支持更新老旧机动车20.4万辆,完成居民“煤改电”4.4万户,实施燃煤锅炉改造248台,对97家高污染企业退出给予奖励,对各区县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给予补助,为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推动提升城乡绿化水平。投入57.6亿元,加快平原地区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支持完成平原造林任务36.4万亩;推进林权抵押贷款试点,落实山区生态公益林财政补助机制,补助面积1072万亩,为提升本市绿化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持。

  促进提高水资源水环境品质。投入15.8亿元,支持“稻改旱”工作,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落实全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方案,保障供排水稳定运行。投入12.0亿元,打造水务投融资平台,推动全市中小河道治理工程。

  支持开展城市综合环境整治。投入21.8亿元,保障垃圾处理运转经费,建设600个垃圾分类运输系统,新增垃圾日处理能力3000吨;支持铁路、公路、轨道交通沿线、重要区域及重要水系周边环境建设,打造宜居生活环境。

  (二)完善民生领域投入政策,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坚持民生政策导向,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保障机制,市级公共财政预算中民生投入占比近八成,推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落实惠民、惠农政策。投入196.8亿元,支持32件惠民实事全面落实。投入交通、水、热、电、气等各项惠民补贴资金277.9亿元,增强城市运行保障能力。投入惠农资金23.3亿元,支持菜篮子工程、重点沟域治理、农业综合开发、都市型现代农业等项目建设,对14个区县的354个项目给予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为18.8万农户提供种粮补贴。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后,分别实际增长7.1%、7.7%。

  完善教育投入机制。投入318.5亿元,推动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增入园名额2.4万个,新增城乡一体化学校30所,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化发展;加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投入力度,落实免学费等学生资助政策,惠及在校学生12万人,促进职业教育特色发展;实施市属高校基本建设三年规划,从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支持,促进高等教育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不断改善。

  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投入97.1亿元,支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文化惠民工程,举办北京阅读季等文化惠民活动,组织名人名家进社区举办展览讲座50场,促进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支持完成299个文物修缮项目,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支持创建632个体育生活化达标社区,提供体质测试、健身等便民服务项目,推动群众体育运动发展。

  加大卫生事业投入。投入102.4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补助经费,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稳步推进公立医院试点改革,落实新型财政补助政策,支持预约挂号平台运行,对区县区域医疗中心设备购置等重点项目给予补助。支持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为7个山区、半山区中医医院配备诊疗车和药品车,推动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健全社会保障政策体系。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130.2亿元,对创业就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21%;落实社会开办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的财政补贴政策,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各项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提高10%左右。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农宅抗震节能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资金共计108.4亿元,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任务1390万平方米,解决3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政法部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和布局,加强社会治安治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助推经济发展稳中提质

  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落实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体系,不断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增强消费、投资对经济增长的驱动力。投入商业流通发展专项等财政资金5.4亿元,落实本市“促消费、稳增长”一系列政策,支持培育网络消费等新型消费方式,对扩大销售规模的130家批发企业、112家零售(餐饮)企业实施以奖代补,对“消费金融进万家”等信贷消费活动给予补贴,家具“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拉动消费11亿元;支持举办首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活动,累计消费人次达2654.3万,直接消费金额达52.3亿元。通过申请中央代理地方发行政府债券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固定资产投资资金406.4亿元,支持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投入资金108.5亿元,支持轨道交通建设,2013年累计实现通车里程465公里,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

  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围绕加快“科技北京”建设步伐,投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中关村发展专项资金106.3亿元,支持“科技北京”行动计划中8个重点产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在京转化落地,开展科技金融试点,促进中关村产业联盟建设。2013年,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16%,科技创新活动更趋活跃。

  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推动打破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玻璃门”,投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8亿元,整合设立规模16.2亿元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初创期、成长期中小企业发展,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用足用好政府采购及税费减免政策,2013年与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占全市政府采购合同额的95%以上,落实“营改增”扩围、对部分小微企业暂免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取消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7项,优化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环境。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构建与首都功能定位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投入工业发展专项资金4亿元、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资金38.4亿元,支持设立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127个工业结构调整项目,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投入文化、体育、旅游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0亿元,支持8个行业的优秀文化创意产业项目、51个体育产业项目,推动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县和旅游接待能力提升项目建设,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落实中关村现代服务业试点政策,设立中关村现代服务业中小微投资基金及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北斗产业发展,提升服务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落户北京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展壮大,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

  (四)强化公开、统筹、绩效理念,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

  按照市人大各项审议意见要求,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契机,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不断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

  稳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提交市人大审议和公开预决算的部门范围进一步扩大,4个区县开展了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试点。继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45项重点民生支出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全过程绩效管理试点部门增至42家;落实市人大加强大额专项资金管理的审议意见,从统筹协调机制、创新项目征集方式、加强追踪问效等方面入手,提高市级大额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效益。不断完善财政资金统筹机制,加大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力度,缩短部门结余结转资金使用时限,将市级部门实有资金账户50%的结余资金纳入2014年度预算统筹安排;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2013年年初批复市级部门预算中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10%、公务接待费20%、会议费10%、培训和印刷费5%,将压缩资金统筹用于全市重点工作;启动建设财政综合数据中心项目,推动解决收入数据分散管理、分析研判不及时等问题,运用大数据服务政府决策。

  三、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虽然2013年财政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财政收入“稳增长”难度较大,收入管理水平有待提升。近年来,国内经济逐渐呈现稳中趋缓态势,本市主动实施结构调整等调控政策,新的经济增长点尚在培育之中,还未成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支撑力,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压力不断加大。二是财政支出边界不明晰,资金分配和投入方式有待改进。长期以来形成的财政资金保障范围过大、规模扩张较快、财政负担较重等问题仍然存在;财政支持产业和事业发展的范围、方式仍需优化,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尚需加强。三是市与区县事权与支出责任不够清晰,转移支付管理有待创新。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集成度和统筹性不足,管理方式不统一,与体制划转补助事项和市级支出责任事项存在重叠。四是预算管理的准确性、规范性、科学性有待提升。部分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经费支出交叉使用、结余资金规模较大、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在本市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的情况下,对政府性债务举借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部门执行制度不到位,债务管理体系有待健全。审计情况也表明,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这些问题的产生,既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也与政府部门的预算管理基础工作有关。市政府要求财政及有关部门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提升预研预判水平,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与首都构建“高精尖”的经济结构相适应,优化税源结构,提升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依托北京财政综合数据中心建设,加强收入预测的准确性和形势研判的前瞻性;健全税收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完善市区联动机制,提高收入管理的规范性。二是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方式。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减少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对单个企业、具体项目的支持,增加对担保、股权投资等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的支持,改进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方式;加强财政资金统筹配置,优化各领域支出结构,推动破解资金固化难题;开展专项资金竞争性配置试点、公用事业补贴机制改革,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提高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效率性及公平性。三是统筹事权和资金配置,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梳理事权和支出责任,以支农转移支付改革为切入点,规范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强化区县支出责任,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围绕首都功能定位,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政策,建立市对区县人口调控、产业疏解等工作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夯实预算管理基础,提升预算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加强四本预算之间的统筹协调,推动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研究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试编三年滚动预算,不断提升预算编制水平;规范预算执行,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加大资金统筹安排力度,减少部门结余资金规模;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财政风险;依托信息化平台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开展“三公”经费、重大项目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大问题整改力度。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