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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北京市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议案的说明

日期:2020-10-09 17:08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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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4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吴素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北京市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作如下说明,请予审议。

  一、本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本市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预算法各项规定,坚持"强监管、控风险、促发展"目标导向,健全债务管理制度机制、加快债券发行使用、强化债务风险防控,统筹推进了本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助力首都经济发展

  为有效对冲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压力,中央推进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2020年全国新增财政赤字、抗疫特别国债各1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由2019年的2.15万亿元增加至3.75万亿元。为缓解当期财政压力,助力首都经济发展,本市积极申请债务额度,发挥规范举债积极作用,今年政府债务相应呈现出"规模大、批次多、种类全"的显著特点。按照"早发行、早使用"的要求,及早发行债券、及时拨付资金,有效弥补了疏解非首都功能、城市副中心建设、产业园区建设等全市重点领域项目建设资金缺口,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补给。

  (二)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政府债务规范化管理

  推动实施政府债券全过程管理,2020年印发了《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试行)》,内容贯穿项目储备、债券发行、本息清偿全流程。加强日常统计监管,进一步健全新增债券发行使用情况、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情况等通报机制,明确时间要求、细化工作程序、压实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债务规范化管理水平。出台《北京市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从债券发行到存续期公开,明确统一体系、统一格式,提高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

  (三)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安排与预算编制管理相结合、预算资金与政府债务资金相统筹的衔接机制。2020年以来,优化债券项目申报流程,充实报送内容,加强部门联审,加快逐级报批进度,结合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需要,及早做好发行前期准备,提高发行效率。强化债券资金支出管理,建立通报、约谈工作机制,并将资金支出情况纳入市对区政府绩效考核评分体系。加强政府债券项目绩效管理,将制定项目绩效目标作为申报专项债券的必要条件,尝试开展债券项目绩效评价。

  (四)强化风险防控,推动债务可持续发展

  加强前瞻性研究,研判未来年度合理举债规模,调控债务增长速度,确保债务管理可持续、债务风险可控。依法合规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制定分年度还本付息计划,分类纳入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及时归集收入,确保偿债资金来源稳定,避免偿债风险。健全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各区债务风险情况,及时梳理排查风险隐患,督促指导各区特别是高风险区做好债务风险防控工作。

  截至2020年8月底,本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162.21亿元,较2019年底增加1198.15亿元,增长24.14%。其中,一般债务2290.17亿元,专项债务3872.04亿元。总体看,本市政府债务规模适中、风险可控。

  二、本市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及安排方案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目前已累计下达本市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1354亿元。按债务类型划分,一般债务222亿元,专项债务1132亿元。按限额下达时间划分,2019年底提前下达692亿元,已经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纳入年初预算安排,一季度发行完毕并全部拨付到项目,目前正抓紧支出形成实物工作量;2020年4月、7月合计下达662亿元,安排648.0476亿元用于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3.9524亿元用于政府债务外贷项目,拟纳入此次预算调整安排。(限额情况见下表)

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


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

  (一)新增债券安排方案

  按照地方政府债券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决策要求,在新增债券安排过程中,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因素。一是稳经济、促投资,安排债券资金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发挥债券资金投资带动作用;二是保在建、防风险,将债券资金用于缓解在建项目资金困难,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三是助生态、惠民生,将债券资金投向生态环保、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等领域项目建设,保障市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四是保重点、促发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安排债券资金用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城市副中心建设。

  (二)政府债务外贷安排方案

  年初,为全力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市申报了亚投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获得14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此次下达本市新增政府债务外贷额度13.9524亿元,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管理,全部用于与抗击疫情相关的应急物资、设备购置,以及提升市级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应对疫情防控的能力建设。

  三、再融资债券安排方案

  根据本市到期债券再融资需求和财政部批准的发行规模上限,2020年拟发行政府再融资债券336.2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08.43亿元,专项债券127.79亿元。

  四、抗疫特别国债额度安排方案

  6月底,财政部下达本市抗疫特别国债额度338亿元,根据财政部要求及本市实际,一是安排城市副中心建设100亿元。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重大战略,优先用于2020年城市副中心重大工程行动计划及2020年副中心实施项目清单中的重点任务;分配其他15个区170.4亿元。二是按中央政策规定,预留20%、67.6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结合年度执行用于解决基层特殊困难。上述资金全部用于各区抗疫相关支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农林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副中心建设、"三山五园"地区改造、怀柔科学城产业转化升级,以及支持企业减免房租、落实援企稳岗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

  五、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预算法要求,经市人大批准的市本级预算,在执行中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及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2020年本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1354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336.22亿元,增加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338亿元,扣除已纳入年初预算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692亿元,同时,考虑抗疫特别国债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67.6亿元,本次预算调整1403.82亿元。其中,增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406.03亿元,收支合计数分别由4733.85亿元调整至5139.88亿元;增加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997.79亿元,收支合计数分别由1684.99亿元调整至2682.78亿元。调整后,市级预算收支平衡。

  下一步,着力推进实施政府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债券项目遴选、储备,重点加大"两新一重"项目储备力度。强化债券资金使用动态监管,推动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完善政府债务预警评估机制,制定和落实偿债计划,增强债务安排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做好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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