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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交的资料:
(一)《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1、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身份证明,是该使馆、领馆或者该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出具的证明;
2、外商在华独资企业或者外商驻华机构的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或外国企业驻华机构代表证等证件。
3、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以及华侨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4、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申请停驶的,还需交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
二、时限
办理机动车停驶、复驶业务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收费
不收费。
四、办理地点
车辆管理所外事科。
五、机动车所有人发现登记内容有错误要求更正的,应到车辆管理所外事科办理机动车登记事项更正业务, 机动车登记事项更正业务的时限为五个工作日,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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