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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印章审批
1.代表机构办理印章需持《备案登记簿》、有首席代表签字的刻章申请函、经办人员的《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或《雇员证》。
2.三资企业办理印章需持《备案登记簿》和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刻章申请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法人签字)的授权书(注明经办人唯本单位员工、身份证号码、委托办理事项)。
3.办事处、分公司办理印章需持《备案登记簿》和盖有总公司公章的刻章申请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签字的授权书(注明经办人唯本单位员工、身份证号码、委托办理事项)。
二、印章补办
1.代表机构印章丢失申请补办,需凭案发地派出所出具的报案证明,到我处换领登报声明介绍信,在北京日报声明作废后,持该报纸、首席代表签字的刻章申请函、《备案登记簿》、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或《雇员证》。
2.三资企业印章丢失申请补办, 需凭案发地派出所出具的报案证明,到我处换领登报声明介绍信,在北京日报声明作废后,持该报纸、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刻章申请函、《备案登记簿》、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法人签字)的授权书(注明经办人唯本单位员工、身份证号码、委托办理事项)。
3.办事处、分公司印章丢失申请补办,需凭案发地派出所出具的报案证明,到我处换领登报声明介绍信,在北京日报声明作废后,持该报纸、《备案登记簿》、盖有总公司公章的刻章申请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法人签字)的授权书(注明经办人唯本单位员工、身份证号码、委托办理事项)。
三、印章更换
1.代表机构办理印章更换需持《备案登记簿》、首席代表签字的刻章申请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或《雇员证》;办理印章更换的同时要缴回旧章。
2.三资企业办理印章更换需持《备案登记簿》、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刻章申请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法人签字)的授权书(注明经办人唯本单位员工、身份证号码、委托办理事项)。办理印章更换的同时要缴回旧章。
3.办事处、分公司办理印章更换需持《备案登记簿》和盖有总公司公章的刻章申请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法人签字)的授权书(注明经办人唯本单位员工、身份证号码、委托办理事项)。办理印章更换的同时要缴回旧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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