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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规定
来源:
北京市商务局网站
日期:2003-09-24
招聘台、港、澳人员以及外国人,企业向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就业许可,批准后可以使用。上述人员入境后的15日内,企业为其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或外国人在华就业证。
转摘声明:转摘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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