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企业可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和因过失解除劳动合同,且符合《劳动法》和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可以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企业非因劳动者过失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及劳动者任何一方违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对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