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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办理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 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入户条件: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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