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实行“三级三审核,村级三公示”,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在村公布;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公布;
(4)区县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复核、确认并公布;
(5)市级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