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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名民工拿到工资 北京朝林公司和孝感天瑞公司将受罚
来源: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网站    日期:2007-01-04

  近日,一宗87名民工露宿讨薪事件见诸报端,市建委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目前已查明北京朝林建设集团公司、湖北孝感天瑞建筑工程公司对劳务费结算支付、工资支付工作不重视,未落实市建委对工人工资“月结月清”的要求是此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目前此事已得到解决,两企业将受到处罚。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北京市建筑工程劳务费结算率和支付率均达到90%,绝大部分企业按照市建委要求兑付工人工资达到“月结月清”。但依然有个别企业违反规定。经查,87名讨薪工人是湖北孝感市天瑞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瑞公司)所属工人。天瑞公司于2006年7月与北京朝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林公司)就某综合楼项目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2006年12月6日,天瑞公司完成施工退场,双方发生延期施工的劳务费结算争议。朝林公司未按照合同支付天瑞公司劳务费,天瑞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12月25日开始,87名工人聚集在朝林公司办公场所附近聚众讨薪。12月27日,市建委与延庆县建委、湖北省驻京建管处一起对双方企业进行调查并积极做好矛盾的调解工作。经协调双方12月31日达成一致意见:于2007年1月15日前完成该工程劳务费结算工作,且朝林公司先付10万元,其余资金由天瑞公司自行筹集,立即向工人发放工资。2007年1月1日,市建委、湖北省驻京建管处再次督促天瑞公司一方面安排好工人的吃住,一方面筹措资金陆续发放,确保工人近期拿到工资。

  调查表明:朝林公司、天瑞公司对劳务费结算支付、工资支付工作不重视,未落实市建委对工人工资“月结月清”的要求是此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天瑞公司在解决劳务费结算争议时,以未结算劳务费为由没有做好农民工工资的按时支付工作,严重违反市建委有关规定,市建委将对双方企业作出处理。对于此类案件,市建委也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拖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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