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信息 社情民意 办事服务 人文北京 政府网站导航
北京08数字博物馆 | 北京网
首都之窗 > 个人服务 > 居民 > 住房社区 > 首页 > 房产信息公示
公积金暂不提高第二套房贷首付
来源:北京日报    日期:2007-09-30

  央行、银监会9月27日晚间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以往与商贷“紧随”的公积金是否会有调整?9月29日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北京公积金贷款暂不提高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仍按“购买90平方米以上住房首付最低三成;90平方米以下住房首付最低两成”执行。隐瞒事实被拒贷弃房要付违约金。
  9月29日致电10多个楼盘的售楼处后发现,这些楼盘无一例外都已开始执行贷款新政策。

  “我们会对每一位购房者进行解释,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至少要首付40%。”金隅凤麟洲销售人员提醒,因购房者故意隐瞒已有贷款购房的事实而导致银行拒绝放贷,且购房者无法承担全款而放弃购房,将向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公积金贷款暂不调整贷款条件

  根据央行的新政策,商业银行已经不同程度地调高了第二套房的贷款利率和首付额度,公积金贷款利率和第二套房的商业贷款利率差距进一步拉大。公积金贷款是否也将区别对待多套房的购房者?对此,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9月29日表示,目前尚未接到上级部门的通知,北京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暂时没有变化。

  业内人士认为,由于贷款利率较低,通常公积金贷款会被市民在购房时优先考虑。随着银行提高第二套房的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在北京楼市中可能会受到更多青睐。由于每个贷款人只能同时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因此,只有尚未还清商贷的购房者最有可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从而“享受”首付30%的待遇。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双方中有一人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即被视为“夫妻共同贷款”,另一人在贷款期内便不再具备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提前还贷后再买房或受“照顾”

  央行通知中对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界定为:借款人利用贷款所购买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链家地产副总经理金育松认为,在当前住宅市场中,升级置业以及为父母、子女购房的二次置业比较普遍,为了避免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利率、首付至少10%提高的情况,购房者肯定会提前还贷,即先把第一套住房剩余的贷款还清,在实际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就可以享受银行“照顾”第一套住房的低首付、优惠利率的政策。

  “由于房产投资者往往是以小博大,如果筹款把第一套住房的贷款提前还清,再投资第二套住房,这不利于投资者的资金周转。”金育松分析说,提前还贷的现象将主要集中于第一套住房贷款尚未还清而在近期打算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自住购房者。(刘宇鑫) 

 
 转摘声明:转摘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推荐给朋友
站点地图 | 关于我们 | 评价首都之窗 | 媒体报道 | 法律声明 | 邮件订阅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数字北京大厦南八层 传真:84371700 客服中心电话:593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