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信息 社情民意 办事服务 人文北京 奥运服务 政府网站导航
北京08数字博物馆 | 北京网
首都之窗 > 个人服务 > 居民 > 医疗健康 > 公共卫生 > 消毒杀虫
全国爱卫会除四害标准
来源: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日期:2006-09-14

  一、灭鼠标准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

  布放20X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等痕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灭蚊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虫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虫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三、灭蝇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四、灭蟑螂标准

  l、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转摘声明:转摘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推荐给朋友
站点地图 | 关于我们 | 评价首都之窗 | 媒体报道 | 法律声明 | 邮件订阅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数字北京大厦南八层 传真:84371700 客服中心电话:9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