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信息 社情民意 办事服务 人文北京 奥运服务 政府网站导航
北京08数字博物馆 | 北京网
首都之窗 > 个人服务 > 居民 > 医疗健康 > 公共卫生 > 消毒杀虫
消毒与有害生物防制所检测项目及卫生学评价
来源: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期:2006-09-14

  消毒与有害生物防制所检测项目及评价内容:

  蚊、蝇、蟑螂、鼠等病媒生物和医学昆虫的监测、防治、研究

  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药械产品鉴定及卫生学评价

  对消毒及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机构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及效果监测

  收样日期:

  每周一 ——周四  8:00~11:30    13:00~16:00

  提供产品检验办理

  服务时间

  1、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00—11:00;

  下午1:00—4:00。

  2、其他时间需办理检验服务:请提前电话联系

  消毒剂、消毒器械产品检验办理程序

  需提供的技术资料:

  1、北京市卫生局健康相关产品办公室“健康相关产品检测和卫生学评价推荐书”

  2、产品企业标准

  3、消毒剂类产品提供产品主要有效成分及其含量书面材料3份;

  消毒器械类产品提供结构图、主要杀菌因子书面材料3份。

  4、产品标签3份

  5、产品说明书3份

  需提供的样品送检量:

  1、消毒剂:

  (1)液体类:

  首次申报卫生许可审批检验:500毫升/瓶×18瓶;

  卫生许可审批换证复测检验:500毫升/瓶×9瓶;

  装量低于500毫升/瓶或需要使用原液进行试验,另议。

  (2)固体类:

  首次申报卫生许可审批检验:50克/1个包装×18个包装;

  卫生许可审批换证复测检验:50克/1个包装×9个包装;

  装量低于50克/1个包装或试验所需稀释度过低,另议。

  2、消毒器械:

  2台。特殊情况另议。、

  杀菌剂、杀菌器械产品检验办理程序

  需提供技术资料:

  1、产品企业标准

  2、杀菌剂类产品提供产品主要有效成分及其含量书面材料3份;

  杀菌器械类产品提供结构图、主要杀菌因子书面材料3份。

  3、产品标签3份

  4、产品说明书3份

  需提供的样品送检量:

  1、杀菌剂:

  (1)液体类:

  首次检验:500毫升/瓶×18瓶;

  复测检验:500毫升/瓶×9瓶;

  装量低于500毫升/瓶或需要使用原液进行试验,另议。

  (2)固体类:

  首次检验:50克/1个包装×18个包装;

  复测检验:50克/1个包装×9个包装;

  装量低于50克/1个包装或试验所需稀释度过低,另议。

  2、 灭菌器械:

  2台。特殊情况另议。

  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检验办理程序

  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

  1、北京市卫生局健康相关产品办公室“健康相关产品检测和卫生学评价推荐书”

  2、抗菌、抑菌类卫生用品需提供:产品企业标准;产品主要有效成分及其含量;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书面材料各3份。

  3、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需提供:药监局批件

  需要提供的样品送检量:

  1、抗菌、抑菌类卫生用品制剂

  (1)液体类:

  首次申报卫生许可审批检验:500毫升/瓶×18瓶;

  卫生许可审批换证复测检验:500毫升/瓶×9瓶;

  装量低于500毫升/瓶或需要使用原液进行试验,另议。

  (2)固体类:

  首次申报卫生许可审批检验:50克/1个包装×18个包装;

  卫生许可审批换证复测检验:50克/1个包装×9个包装;

  装量低于50克/1个包装或试验所需稀释度过低,另议。

  2、抗菌、抑菌类卫生用品制品:

  (1)织物:10厘米×10厘米织物,3件;同时提供同样大小的不含抗菌或抑菌成分的同样材质织物3件。特殊情况另议。

  (2)用具或用品:3件用具或用品;同时提供不含抗菌或  抑菌成分的同样用具或用品3件。特殊情况另议。

  3、普通卫生用品:

 

       10件/1个包装×15个包装。

  装量低于10件/1个包装,提供150件。

  4、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10件/1个包装×6个包装。

  装量低于10件/1个包装,提供60件。特殊情况另议。

  委托卫生质量检验产品办理程序

  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各一份):

  1、产品标签

  2、产品说明书

  3、相关检验报告或检验数据

  3、营业执照复印件

  需提供的样品送检量:

  1、液体类:500毫升/瓶×5瓶;

  装量低于500毫升/瓶或需要使用原液进行试验,另议。

  2、固体类:50克/1个包装×5个包装;

  装量低于50克/1个包装或试验所需稀释度过低,另议。

  杀虫、灭鼠产品检验办理程序

  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各一份):

  1、产品标签

  2、产品说明书

  3、企业标准

  4、制剂类产品提供主要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器械类产品提供结构图、主要作用因子。

  5、用电器械类产品提供家电安全检测报告

  6、工艺流程

  7、营业执照复印件

  需提供的样品送检量:

  1、喷射剂:1000毫升(克)

  2、气雾剂:10罐

  3、蚊香:10套

  4、驱避剂:500毫升(克)

  5、防蝇剂:500毫升(克)

  6、杀虫毒饵:500克

  7、烟雾剂:500克

  8、生物制剂:1000毫升

  9、灭鼠剂:1500克

  10、杀虫或灭鼠器械:3台

 
 转摘声明:转摘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推荐给朋友
站点地图 | 关于我们 | 评价首都之窗 | 媒体报道 | 法律声明 | 邮件订阅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数字北京大厦南八层 传真:84371700 客服中心电话:9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