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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文明行车手册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    日期:2007-08-27

  一、自觉遵守交通法,维护交通秩序。

  二、服从交通民警指挥,积极协助交通民警的管理工作。

  三、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并主动热情宣传交通安全常识。

  四、文明礼让,各行其道。

  五、按规定参加年检、年审、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六、不闯红灯、不越线、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超速、不超载、不违章超车、不带病开车、不违章会车、不违章变道、不违章使用灯光、不乱停放车辆。

  七、驾驶和乘坐两轮摩托车须戴安全头盔。

  八、小客车驾驶员和前排乘员须系安全带。

  九、车辆因故障等原因确实不能行驶时,须立即将车辆移至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遇交通事故须主动拨打报警电话,积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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