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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科级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程序
来源:北京市人事局网站    日期:2006-09-20

  1、由处、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向部门主管领导报告年度工作情况,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部门主管领导对被考核人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考核委员会对部门主管领导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4、部门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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