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管理納稅人是指通過資訊系統對發票使用、納稅申報、電子底賬、違法違章、重點監控數據等指標綜合判斷,存在一定涉稅風險的納稅人。根據涉稅風險從低到高,將納稅人分為1—4級4個級別。
重點管理的1級納稅人是指資訊系統涉稅風險識別結果異常,風險等級為低的納稅人。
重點管理的2級納稅人是指資訊系統涉稅風險識別結果異常,風險等級較低的納稅人。初次申領增值稅發票的納稅人,資訊系統涉稅風險識別結果正常的,按照重點管理2級納稅人管理。
重點管理的3級納稅人是指資訊系統涉稅風險識別結果異常,風險等級為中的納稅人。初次申領增值稅發票的納稅人,資訊系統涉稅風險識別結果異常的,按照重點管理3級納稅人管理。
重點管理的4級納稅人是指資訊系統涉稅風險識別結果異常,風險等級為高的納稅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列為重點管理的4級納稅人:
(一)法定代表人、投資人、股東曾任非正常企業(含非正常登出)法定代表人的納稅人;
(二)法定代表人、投資人、股東、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曾任非正常企業(含非正常登出)投資人、股東、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3戶次(含)以上的納稅人;
(三)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列入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的走逃(失聯)企業;
(四)涉及稽查案件,經稽查部門確認不予批准(核定)發票的納稅人;
(五)各區(地區)稅務機關在管理過程中發現不以實際經營為目的,提供虛假資訊騙取增值稅發票的納稅人。